俗話說小不忍則亂大謀,
這句話用在有路怒症的司機身上
也是非常合適!
7月8日上午,桂林市七星區穿山橋上發生一起因駕駛“鬥氣車”而引發的鬥毆事件,其中一名司機還手持匕首威脅對方!目前,當事人張某明因持刀威脅並毆打張某芬,被七星區穿山派出所行政拘留15日,並罰款200元。
兩車司機開鬥氣車 還下車互毆
通過視頻監控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我們還原了當時的情景。7月8日9點37分,張某芬駕駛一輛五菱牌面包車從穿山橋上橋閘口欲往三裡店方向行駛,但由於當時從灕江橋往穿山橋的車流較大,張某芬駕駛麵包車見空從張某明駕駛的白色別克牌小車前加塞進入車流。
網絡配圖
待行駛至穿山橋頭時,原本在後面的白色別克小車突然將麵包車別停,張某明下車對張某芬進行辱罵。隨後,張某明開始動手毆打張某芬,而張某芬也予以還擊。
其中一人從車內拿出匕首威脅對方
幾分鐘後,張某明氣不過,突然跑回車內拿出一把匕首向衝向已坐在自己車裡的張某芬,並不斷地對車內的他進行揮舞危脅。
網絡配圖
張某芬此時只能不停閃躲,待張某明發洩一番後,又狠踹了麵包車幾腳便駕車駛離。
當事車主駛離 民警快速攔截
9點40分,桂林七星交警接到上級指令稱,轄區穿山橋上有疑似兩小車發生交通事故,目前兩車車主在橋上互毆,由於兩車佔用兩股機動車道,車輛行駛緩慢,要求立即派警力前去查看。待執勤交警趕去現場後,發現兩車已經駛離。
隨後,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在環城南一路萬達廣場門前路段發現了其中一輛白色別克牌小車,並利用燈控將該車攔停在車流中。此時,執勤民警與穿山派出所民警也趕到了現場,當場將車主張某明與車一併帶回穿山派出所。
當事車主被行政拘留15日 罰款200元
“兩車其實沒有發生剮蹭,車也沒事,結果人卻栽了。如果當時雙方控制下情緒,事情就不會發生。”在現場處置的韋警官說道。
目前,張某明因在桂林七星區穿山橋頭持刀威脅並毆打張某芬,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張某明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200元。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駕車出行時應保持理性、互相禮讓、文明駕車,拒絕開“鬥氣車”,以免引發事故以及一切不必要的麻煩。
| 來源:930老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