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沙明珠灣起步區靈山島尖再次集中釋放三地塊,其中東岸一商業地塊將再迎220m地標,截至目前規劃200米以上的高樓建築達4塊,中部幾大地塊視為整個靈山島尖的最高地標目前仍未有動作,估計也是最後出場壓軸,不過在此次地塊標註中,NS1線、15號線的確切站點位置迷霧終被掀開,東岸NS1線走向或許也將會有大變動。
2019NJY-7地塊(靈山島尖東岸)
用地位置:廣州南沙新區明珠灣起步區 C2-21-03 地塊。
用地面積:11447 平方米,全部為可建設用地。
建築限高:220 米,允許±15%彈性範圍,由地區城市總設計師視總體效果在彈性範圍內審查確定。
容積率:建築面積≤129351 平方米。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公共服務及市政設施配套要求:
地塊需滿足的其它出讓條件如下:
1.競買申請人須在廣州市南沙區註冊成立獨立法人公司,且競買人所屬集團須有至少一家香港聯交所或深交所掛牌的上市公司。
2.競買申請人所屬集團總資產規模不低於100億元人民幣。
3.競買申請人所屬集團須在廣州市範圍內有不少於2年運營科技企業孵化器經驗,其中至少1家孵化器須在近2年國家級孵化器績效評價中為C級(含)以上(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考核評價工作公示文件為準)。
4.競得人須自持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面積50%的物業,自持部分物業自取得房地產權登記後持有年限不低於10年;非自持的50%計容建築面積須引入科技、金融、供應鏈、建築、教育等相關產業,報名時需提交承諾書。
5.本地塊要求在土地移交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開工後36個月內全部竣工。
6.出讓地塊須採用區域能源集中供冷技術,具體情況以廣州市南沙新區明珠灣開發建設管理局要求為準。
NS1、15號線兩軌道交通交叉站點位置迷霧被掀開
對於靈山島尖早前15號線、NS1線交叉設站的詳細位置,一直以為是位於本次地塊的東北側,省交通集團智慧晶谷北側的沙嘴東路,但在本次所釋放的地塊標註信息,對NS1線、15號線兩條軌道交通交叉站點卻變了,或許這就是最終的地鐵站點,即位於2019NJY-7地塊的東南側,省交通集團智慧晶谷南北地塊中間,圖中並明確NS1線走向。根據早前資料信息,NS1軌道交通線沿沙嘴東路向中交匯通中心延伸後設站,但上圖的標註走向卻偏離了原先的路線,此行走路線向東沿伸是否還會設站?是否僅為靈山島尖東岸唯一的軌道交通站點?目前沒有進一步的消息,期待後續更確切的消息補充。
2019NJY-8、2019NJY-9地塊(靈山島尖西岸)
2019NJY-8:
競得人須在用地範圍內配建5700平方米人才公寓(住宅)由南沙開發區管委會指定單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價格回購。
用地性質:
C1-14-01 地塊為二類居住用地(R2);
C1-13-03 地塊為商業設施用地(B1)。
用地面積:40165 平方米,其中 C1-14-01 用地面積 23101 平方米,C1-13-03 用地面積 17064 平方米。
技術經濟指標 (一):
C1-14-01 地塊容積率≤2.5,建築密度≤30%,綠地率 ≥35%(以上指標均按可建設用地面積 23101 平方米計算);
C1-13-03 地塊容積率≤1.5,建築密度≤50%,綠地率≥25% (以上指標均按可建設用地面積 17064 平方米計算)。
地塊限高:
C1-14-01 地塊建築限高 80 米,需符合城市設計要求;
C1-13-03 地塊建築限高按 30 米,需符合城市 設計要求。
2019NJY-9:
競得人須在用地範圍內配建4500平方米人才公寓(住宅)由南沙開發區管委會指定單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價格回購;
用地性質:
C1-17-01 地塊為公園綠地(G1)、C1-17-02 為居住區服務設施用地(R22);
C1-17-03 地塊為二類居住用地、 商業用地、商務用地(R2/B1/B2)、C1-16-03 地塊為商業用地(B1)。
總用地面積:
38314 平方米,全部為淨用地。其中 C1-17-01 用地面積 3572 平方米,C1-17-02 用地面積 4686 平方米, C1-17-03 用地面積 14322 平方米,C1-16-03 用地面積 15734 平方 米。
以上兩地塊其它要求:
1)競得人須採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方式。
(2)在辦理房屋回購交易手續時按購房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政府回購人才公寓需與首期工程同步建設、同步驗收;政府回購人才公寓的位置、戶型套數等需在報建(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取得南沙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的同意,裝修標準不得低於同項目商品住宅的裝修標準。
(3)政府回購人才公寓在辦理交易手續時,雙方按規定各自支付相應的稅費。
(4)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居住用地 70 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
來源: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沙部落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