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寧津:甩鞭子、跳廣場舞、敲鑼打鼓等活動有規定了!再擾民將被處罰…'

"

"

山東寧津:甩鞭子、跳廣場舞、敲鑼打鼓等活動有規定了!再擾民將被處罰…

寧津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寧津縣公安局

關於整治文化藝術中心等縣城各廣場

噪聲汙染的通告

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對文化生活和健身需求的日益增強,我縣各大小廣場廣場舞、唱歌、鑼鼓、太極等愛好者越來越多,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業餘文化需求,增強了群眾的體質。但是,同時也帶來了噪聲汙染,影響了附近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近期接到市民關於噪音的來訪量激增。為積極迴應群眾關切,控制和減少噪聲汙染,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對我縣各廣場文化健身娛樂活動予以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文化藝術中心等人口居住密集的廣場及周邊進行甩鞭子、敲鑼打鼓活動,為該兩項活動愛好者劃定專門場地(黃河大街南側、康寧湖北門廣場)。

二、各廣場上使用音響跳廣場舞和唱歌愛好者,音響音量要控制在50分貝以下。(環保局將安排專人對音量進行檢測)。

三、廣場舞和唱歌愛好者,控制娛樂時間,晚上21:30至次日早上6:00時間段減少噪聲大的活動。

敬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上述規定。針對文化藝術中心廣場噪音汙染嚴重和廣場附近車輛亂停亂放問題,縣公安,綜合執法,交警大隊近期將聯合執法,對發生噪聲汙染情節輕微的,採取勸離等措施;對不聽勸阻、妨礙執法等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特此通告

寧津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寧津縣公安局

2019年8月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