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學區房” 紫瑞國際樓盤涉嫌虛假宣傳引業主集體投訴

購房 法律 贛江 法制 南昌新聞網 2017-03-26

南昌新聞網訊 “信誓旦旦稱樓盤可讀某名校,沒想到交房時傻了眼。”日前,市民張先生向本網《南昌民聲》欄目投訴稱,去年他購買了鳳凰洲紫瑞國際的房子,廣告宣傳單以及銷售人員都承諾可以讀某名校,可到交房時卻發現承諾的學區不屬實,100多位業主都認為開發商此舉涉嫌虛假宣傳。

投訴:賣房時承諾學區 交房時卻“爽約”了

張先生告訴記者,去年3月,他花費1.14萬元每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鳳凰洲贛江北大道紫瑞國際樓盤的一戶住宅,“當時樓盤對外的宣傳單,包括置業顧問都是宣稱樓盤在某名校學區內。”

考慮到地理位置以及學區範圍,張先生認為價格上確實還能接受,可交房後同是樓棟業主發現,開發商此前承諾的學區不在劃分段內,“我們買這房不就為了學區麼,開發商這是騙人。”

隨後,包括張先生在內的幾十位業主都找到教育部門諮詢學區範圍,得到的答覆竟是紫瑞國際被劃分到了旁邊另外一所學校。

“我們都被開發商騙了,現在不在名校學區內,買這房子還有什麼意義。”近日,20餘名業主在紫瑞國際樓盤門口,希望能等到開發商的一個說法。據多名業主反映,事情發生後開發商一直未能給出解決辦法,甚至未見到負責人的面,都是由底下經理溝通。

說法:建議走法律途徑解決

近日,記者來到鳳凰洲紫瑞國際樓盤,據開發商江西省土產糧油有限公司的項目負責人何助理介紹,“我們只是以學區價值做參考,而且按照有關學區劃分精神最近的學校就是某名校。”

何助理表示,其所在公司並未向業主承諾學區房一事,公司負責人曾與業主進行過溝通,目前建議業主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那麼,對於開發商提出此說法,業主是否認同呢?據業主張先生的一段錄音,他與置業顧問的談話中,這名置業顧問明確表示,“沒有別的選擇,只能讀某名校。”

記者隨後與紅谷灘教體局取得聯繫,相關負責人表示,紫瑞國際所屬學區按照規定劃分為旁邊的鳳凰學校,並不是某名校,至於開發商進行的宣傳列舉學區價值,在未公佈學區之前都與教育部門毫不相關,應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律師: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為確認開發商以“學區價值”宣傳的行為是否違反有關規定,記者又來到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瞭解情況。該局劉科長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接到該樓盤業主的投訴,並前往現場進行調查,此事已經在處理階段。

劉科長表示,宣傳單上出現“學區價值”的字眼,目前並不能認定開發商的行為屬於虛假宣傳。“銷售員在電話錄音中所承諾的話語,開發商也解釋了,這是銷售員的行為,並不是開發商的行為。”

劉科長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繼續介入調查。

江西鎢都律師事務所黃裕文律師表示,如果開發商的行為被相關部門認定為虛假宣傳,那麼,根據合同法第54條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合同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因此,業主有權向法院起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撤銷該房屋買賣合同。

黃裕文律師稱,同時根據合同法第57條之規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獨立存在的關於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也就是說,在開發商違背誠實信用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業主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業主仍有權根據合同相關規定,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南昌新聞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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