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媽的拆遷款,應該給婆婆買房子嗎?

購房 裝修 交通 情感 傾聽那些故事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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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北方一個三線小城,有個兒子在上小學,我和老公工作都比較穩定,一家3口住市中心一套70平的房子,公婆住在公公單位的老房,老房子距離我倆上班的單位挺近。

本來我的生活平均和諧,但是最近這種狀態被打破了。

原因是我孃家要拆遷了。

我孃家拆遷可以補償3套90平方的房子,我媽考慮到以後繼承遺產還要辦手續交稅啥的,麻煩還花錢,說不如現在就把房子分了。用她的話說,早給晚給都是給,自己的孩子,有啥不放心的?這樣,我和妹妹一人一套,她自己留一套,不偏不倚,我們姐妹倆都很高興。

拆遷安置還有一種補償方案,就是拿錢。如果放棄90平方的房子,可以拿50萬現金。

我媽拿房子是肯定的,至於我和妹妹拿房子還是拿錢,她明確說了不會干預。我妹選擇了拿房子,我也準備拿一套房子。我想的是,我們住的房子雖然小,才70平,但一家三口也夠住了。這套安置房以後出租,租金可以用來改善家裡生活。

結果,我回家把想法和老公一說,他卻不同意,他主張拿現金。

老公的理由是,房子要等,順利的話兩三年,不順利的話還指不定哪一年,定數不準,而且拿到也不會去住,不如現在就拿50萬現金,然後再拿自己的公積金在市中心貸款買一套電梯暖氣房。市中心的房子以後升值潛力大。而且還能提前住上新房。

老公說的早點住上新房,指的是新房給公婆去住。說公婆現年齡大了,上下樓不方便,現在住的老房子沒有暖氣,而且離醫院較遠,不適合養老。

我聽了心裡不是很樂意,拿我媽的拆遷款買套電梯暖氣房,然後給公婆養老住,我聽了都覺得不舒服,如果我媽知道了,那她會咋想?

那是我媽的拆遷款,應該給婆婆買房子嗎?

再說了,孃家拆遷安置的房子也在市三環,交通學校都很便利,90平的房子值65萬,只拿50萬有點可惜,雖然要在兩年半後拿房,但是我不用花一分錢呀,也不還貸款,不會影響我們的生活質量。

老公說他是從經濟角度考慮的,現在拿現金,然後換成市裡核心地段的高檔電梯物業,說三線城市只有核心地段的高檔物業才值錢,而且保值,增值也是安置房比擬不了的。

平時家裡的存款什麼也是他打理,我不懂也懶得操心。他這樣說,好像也很有道理。

我想了一下,核心地段的房子,從增值的角度來說確實比回遷房增值,但那50萬隻夠首付,還得動用到我倆的公積金,不光少了租金收入,還得每月還貸款,不划算。

因為我這人一貫比較溫順,脾氣好,老公性格相對強勢些,結婚這麼多年,家裡大事小事都是老公拿主意,我基本上不反駁什麼,但這次我想堅持自己的想法。

到最後,我們誰也沒能說服誰,就這樣僵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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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段時間,我媽打電話來說,簽字的時間定了,讓我半個月後去簽字。

我和老公於是又開始商量,到底是拿房子還是拿錢。

這時我才弄清楚老公的具體意思。他考慮的是我們自己的房子也不是電梯房,在五樓,公婆來住的可能性也不大,這次借換房的機會乾脆賣掉。

補償款50萬,把我的公積金取出來20萬,只取我的,不取他的,他的少,10萬不到,說是以後他的公積金給孩子買房子用,再我們自己的房子賣30萬,一共100萬在婆婆家附近買房子給公婆住。

然後我們搬到公婆的老房子裡,一是我們倆的單位近,二是兩這樣家就都在市中心了。我們離婆家也近,方便照顧。

他特意說明,買的房子寫我的名字。老公說新房的裝修讓公婆出,10萬多吧。

也就是說如果我同意他的方案,以後我們還要為我們的兒子買房,如果拿安置房,我們都不要動了,以後安置房賣了,加上我倆的公積金,直接給孩子買一套就可以了呀。

我不高興,現在買房給公婆住,我們能離得近方便照顧了,但是這樣把我爸媽撇出去了,難道他們老了就不需要女兒照顧?

老公覺得我妹妹還有一套,肯定會和我媽住一起可以相互照顧,就不用到我和我媽媽一起住了。

我提出讓公婆以後住到我們的回遷房裡,那也是有電梯的高層,而且兩邊老人在一起,我們照顧起來也方便。

可是他也不同意,說是不想讓她媽和我媽住在一起。說兩家老人住了太近了不好,怕以後產生矛盾。

他把所有的對於我們有利的條件說的頭頭是道。我說不過他,也知道他考慮了很多,他爸媽的晚年、我們的利益、兒子的未來,但是他獨獨沒有考慮我和我媽的感受。

見我還是不鬆口,老公生說明明可以有機會離他父母更近一些,不明白我為什麼不同意。他覺得我沒有和他一心,只想要一套以後還不會去住的房子,不會為大家考慮。

他很生氣,說我要房子是大錯特錯,說安置房他肯定是不會去的,讓我等著後悔吧。

倆人大吵一架,吵到最後也沒有結果,氣頭上我說不過了,他也說那乾脆離婚算了,最後不歡而散。

明明我媽給我們一套房我們應該感激才是,到現在反而成了我們吵架的導火索,真的遇到這樣的事,我心裡很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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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幾天,老公說他中和了我的想法,把方案做了調整。

要50萬補償款,然後在婆婆家附近看房,買一個新房,準備不用公積金貸款,把我的20萬公積金取出來,把我們住的房子賣了,現金買一套電梯暖氣房,由我們三口自住,婆婆公公不在新房住,最多等天冷的時候跟我們一起,他們還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他強調,買的新房寫上份額,我佔九份,老公佔一份,為的是讓我心安。

結婚十年,我一直覺得老公挺好的,顧家,孝順,不光對他爸媽,平時對我爸媽也很好。

主要我倆平常也沒啥矛盾,雖然吵架說不過了,但不能真為了一套房鬧掰離婚吧。

如果從經濟從整個家庭角度來看,他的想法也有道理,可以理解。

但是按說這是我媽給我房子,但如果拿了補償款買新房,這就是我們的共同財產了。如果一直過下去是沒關係,但是萬一呢,想到我心裡隱隱有些不安。

但如果不同意他的做法,他會覺得我有二心,防著他,估計以後我們小家都是一地雞毛。

所以我感覺左右為難,也不敢把這樣想法告訴我媽,我媽雖然沒說,但她給我們房子也就是讓閨女離的近點,她知道後,會不會感到寒心呀?

我打電話給我媽問了句搬家情況,問用不用幫忙,想提這個事,話到嘴邊,我都沒敢說,覺得提了,會傷我媽媽的心。

簽字的日期越來越近了,這兩天就要做決定了,我還是拿不定主意,就怕現在做的決定以後會後悔。

十多年的婚姻,我把公婆當家人,老公卻把我父母當外人,想想真是心寒。

如果你是我,會怎麼辦呢?

作者:令夏之夏

來源: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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