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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市場上沒有傳出關於房地產稅的任何消息。
最近一次關於房地產稅的重磅新聞,還是9月7日,中央各大媒體統一發布的“房地產稅法擬5年內提請審議”的人大立法規範。
此消息一出,房地產稅的速出派和緩出派都宣稱獲得了勝利。
對於這種相互矛盾的爭論,我只能讚歎道,中國的漢語寓意深刻,妙不可言!
時間是最好的遺忘劑,就在大家逐步淡忘這件事情的時候,一則重磅消息打破了這份平靜。
國務院參事、住建部原副部長仇保興近日表示:
應將房地產稅分拆成能夠精準遏制投機的消費稅、流轉稅、空置稅和物業稅四個稅,來燙平房地產泡沫。
仇保興提到,中國房屋空置率比較高,像鄂爾多斯空置率達到70%,北京的空置率在10%-20%。而從國際上看,一般推出空置稅的國家住房空置率在5%左右。因此,仇保興說,物業稅可以等5年,但消費稅、流轉稅、空置稅應先行,從而燙平房地產泡沫。
此消息一出,市場譁然!
尤其是發表此番言論的,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所謂專家,其曾經擔任職務的特殊性,更能引起了無數人的遐想。
贊成的,反對的,觀望的,種種言論不一而足!
空置稅這個概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被廣大人民群眾所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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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空置稅?
事實上,目前在國內來說,空置稅一詞暫未有精準的定義。
在國外,一般是指為了充分利用資源,而對空置的居民房屋收取一定量的稅收。
而空置稅這個詞,顧名思義的就是針對既不居住也不出租的房子進行徵稅。
開徵空置稅,大多數普通老百姓是什麼態度呢?
當然是擁護了,真心希望早日開徵!
“我國內地現在的房價也很瘋狂,年輕人拼命幹一輩子也買不起一套房,全靠6個錢包!是時候跟進一下空置稅來抑制房價了!”
在很多人的心中,目前房價居高不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各種炒房客,投機客,囤房捂盤,進行炒作。造成城市的住房空置率直線上升。
同時近些年來,新聞報道的各種“房哥,房姐,房大爺”比比皆是,陝西神木“房姐”龔愛愛在北京擁有41套住宅,廣東陸豐的”房爺“趙海濱坐擁192套房產。
他們囤積的房產更是遠遠的超出了一般人的認知水平。
正是因為如此,在很多人看來房產空置稅就是“富人稅”。“劫富濟貧”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從宏觀層面,空置稅的開徵,可以促使炒房客的持有成本增加,促使房價的下跌。
想法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那麼空置稅真的會是降低房價的靈丹妙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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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其他經濟數據,空置率這個數據並不在國家統計局的普查數據之列。
目前比較權威的有四大類統計口徑,包括國際組織、政府部門、學術研究、社會調查。
其使用的標準也沒有一個更官方的統一。
一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數據:空置面積高達10億平方米。
但具體的樣本選擇、數據採集、調查方式等並未對外公佈,真實性無法保證。
二是國家電網等政府機構調查數據:空置率超過10%。國家電網將一年一戶用電量不超過20度的住房視為“空置”。
三是學術研究抽樣調查數據:空置率超過20%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歷時5年通過對29個省市262個縣1048個社區進行分層隨機抽樣調查顯示2013年我國城鎮住宅整體空置率達到22.4%
四是社會調查數據:主要城市空置率超過22%。
2015年5月11日至5月20日,騰訊網等機構通過對全國196個城市超過50萬網友抽樣調查結果顯示中國主要城市的住房空置率整體水平在22%至26%之間。
從結構上來看,我國三四線城市住房空置率高於一二線城市。
與國際水平相比,我國住房空置率也明顯處於相對高位,存在極大的資源浪費。
將遲遲無法出臺的房地產稅分解成消費稅、流轉稅、空置稅和物業稅四個稅種,根據當前條件滿足與否,分階段推出,給人一種循序漸進從易到難的感覺。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僅就空置稅而言,或許也僅僅是說起來簡單。
空置的標準如何界定?
在“空置稅”施行成熟的國家,你的房子在一定時間內沒人住,就需要收稅了,前提是房子是否有人住,需要登記。甚至是需要自行申報。
但在我國,哪個房子有人住哪個房子沒人住,是沒人在統計的!並且,多久時間不住算“空置”了呢?
標準,不存在!
假如把年用電20度作為空置標準,那放心,要相信勞動群眾的智慧,保證分分鐘年用電量到達21度。
自行申報?那更不存在,每年住幾天還不是業主自己說了算。實在不行僱人臨時居住也是一種辦法。
所以說,光是瞭解這空置率數據是多少,技術難度指數就五顆星了。
何況一個政策的頒佈,當然還會涉及更多,比如不同地區空置稅收多少合適?空置稅率是否實行階梯制……
特別是目前我國產權登記尚不完善,在不動產登記聯網、企業購房實名制、房屋轉讓關係實名登記後,才有徵收的基礎。
假如這一切都已經具備良好的條件的話,直接開徵房地產稅,不是更直接了當一些嗎?
徵收的對象是誰?
準確度或許不夠,我國空置率的相關數據仍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
我國三四線城市住房空置率高於一二線城市。
那麼在徵收的對象上來看,反而收入較低的三四線城市的居民,或許將要承擔更重的賦稅比例。
甚至由於大城市的人口虹吸效應,一二線城市的房屋所有者反而更容易出租自己手中空置的住宅,避免被徵收的可能。
這似乎與大多數人的想法相違背,空置稅的目的不是一種“富人稅”嗎?
怎麼收入低的人,要交的比例會更高呢!貧富差距不就更加拉大了嗎?
如此一來,通過空置稅來進行調節目的,基本也就無法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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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國家或地區是怎麼徵收空置稅的呢?
以和我們關係最緊密的香港地區和制度最成熟的美國為例:
香港——
今年6月28日,香港特區特別行政會議批准徵收一手房空置稅。
空置6個月以上、並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相當於該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200%,即相當於兩年的租金。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徵收的目標僅僅是開發商商囤積新開發的樓盤,對企業與個人持有的二手房沒有直接影響。
美國——
美國的對於空置率的統計調查更為複雜一些。
美國一共發佈了3個住房空置率指標:美國普查局的“人口調查/住房空置調查”、“美國社區調查”,以及由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與USPS合作通過郵政服務記錄。三套數據互相補充,相互印證。
其中美國普查局的“人口調查/住房空置調查”應用最為廣泛。
美國空置房的定義:在調查時,沒有人居住的房屋被視為空置房,除非其擁有人只是偶爾不在。但美國普查局強調,在調查時即使發現有人對該住房佔有和居住,但這個人在另外一個地方已經登記了常用的居住地址,那麼這套住房仍然被視為空置住房。
結論——
香港:徵收僅針對開發商,覆蓋面極小,無論是涉及的範圍還是徵收的難度,都非常有限。對普通民眾影響很小。
美國:空置稅是與房產稅整體政策互相配合的,這得益於整個社會的個人信用體系和法律制度的健全。
無論是調查數據還是稅收制度,都非常成熟和透明,得到了很多國家的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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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樓市的大環境下,任何單獨的政策都很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這或許也是房地產稅仍延宕多年,遲遲無法推出的原因!
所以空置稅也只是聽聽就好,難以成為一劑解決房地產市場的靈丹妙藥。
建立房地產的長效機制,應囊括法律保障機制、土地供給機制、金融調節機制、住房保障機制、稅收調節機制等諸多方面內容。
未來的調控之路還很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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