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自住房混搭在一個小區,遲早要出事情!

購房 房產 樓市微觀察 樓市微觀察 2017-08-01

近日,朝陽區東壩區域的幾個小區的業主們聯名投訴開發商,原因是開發商在自住房樓棟和純商品房樓棟之間砌了圍牆,將兩種房子,兩種業主隔開。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都知道,開發商當初在拿地開發的時候,已經承諾要配套建一部分自住房,否則他們也不會拿到地。那麼開發商在設計小區蓋房子的時候,就不應該在內部設置障礙。

我們相信,這應該不是商品房業主們主動要求的,而是開發商自己所採取的措施。可開發商為什麼還是要這麼幹呢?

原因恐怕還是在於開發商從營銷的角度考慮的。從購房者的角度考慮的。

購房者到底怎麼想?

商品房的購房者雖然沒有明確要求開發商將商品房和自住房樓棟隔離開來,但他們手中有錢啊,又不是隻有一家開發商的房子可選。從骨子裡說,大家買房子,比較的心理還是挺嚴重的,這不是一個規定就能消除的,同樣是買房子,買自住房要便宜30%,你讓那些買純商品房的人怎麼想?付出不相等,享受的服務卻相等,肯定會心裡不平衡。

開發商自然非常瞭解購房者的這種心理,為了房子好賣點,他們就主動在小區內部搞了個圍牆,隔離商品房業主和自住房業主,讓商品房業主至少能感受到自己和同類人住在一起。

商品房和自住房混搭在一個小區,遲早要出事情!

“混搭”本來就不是什麼好的選擇

混搭一直就不是什麼好的選擇,因為它不符合市場規律。本質上是價格失去了區分的作用。

為什麼這麼說呢?大家稍微思考下,從去年到今年的317,北京樓市實際上早已經將炒房客壓縮至非常小的比例,市場上買房子的根本就是剛需和改善兩類人,而買郊區的普通戶型的人,大部分又是首次買房。

從目前的樓市調整策略來看,買房子可以,但換房子的成本極高。最終形成的效果就是,你買房子就是隻能用來住,房子不會賣,無論是純商品房還是自住房,在住的體驗上基本是無差別的,這讓很多花更多錢買純商品房的人心裡不平衡。

說白了,業主付了錢,就應該說了算。而現在這種商品房和自住房混搭模式,只考慮一方面,照顧到了一部分業主的訴求,但從某種程度上卻忽視了純商品房業主的訴求了。而後者為了主張自己的權益,肯定要有措施來保護自己。圍牆就是這麼來的。

商品房和自住房混搭在一個小區,遲早要出事情!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還記得年初,開放新小區圍牆,推廣街區制嗎?

這事從打通交通微循環的角度來說,其實是好事,但從實際反映來看,幾乎沒有多少開發商跟進。根源還在於購房者不答應,購房者不答應,開發商搞了街區制,房子不好賣才是大問題。購房者不答應,無外乎是因為他們買房子的同時連小區內部的公攤面積一塊買了,自己的東西,讓給別人使用,擱誰也不大痛快。

大家都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商品房業主是,自住房業主又何嘗不是呢?

商品房和自住房混搭在一個小區,遲早要出事情!

這次開發商的做法顯然過於簡單粗暴。但ZF相關人士卻承認:考慮到配建項目的特殊性,如果要是分割管理的話,依據規劃,還是按照規劃指標分區域建設公共領域和公共設施,分別去配套設備設施

言下之意,開發商接下來在區別對待商品房和自住房上的腳步並不會停止,隨著商品房混搭自住房的小區越來越多,兩種人綁定在一起,這種矛盾還會出來。你看,即使拆了圍牆,還會在其他方面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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