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瀾|鎮應急辦主任洩密,這事該怎麼處理'

公務員 刑法 青島 平度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濟南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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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晚《問政山東》欄目曝光了在青島平度市田莊鎮寶落村村南,存在非法排放尾砂以及當地應急辦工作人員洩露舉報人信息的問題。9月13日上午,省應急管理廳派出督導組趕赴現場,對曝光問題進行現場督導。記者在現場瞭解到,目前涉嫌威脅記者的企業廠主以及洩露信息的應急辦工作人員,身份均已確定,他們分別是青島政潤來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秦新某和田莊鎮應急辦主任於某。於某在接到記者的舉報電話後,將舉報人的信息告訴了涉事廠所在地南蘇村的村支部書記秦承某,秦承某將消息透露給了廠主秦新某,之後秦新某撥打了記者的電話。據瞭解,秦承某和秦新某是親兄弟的關係。目前三人均被警方控制,警方和紀委已經共同介入調查。

場景還原

記者在青島平度市田莊鎮寶落村村南五六百米外的礦坑,發現一輛挖掘機正在作業。專家表示,這個露天採坑基本上可以確認是非法排放,露天坑排放的尾砂沒有經過管路排放,對主壩造成了一定的破壞。記者將情況舉報給了平度市田莊鎮安監辦。平度市田莊鎮安監辦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回覆,剛安排人過去看了一下,並沒有發現有人施工。而就在記者給平度市田莊鎮安監辦舉報完情況大約10分鐘後,記者接到了一個神祕的電話。

記者:你哪位?

神祕人:我是平度的,你濟南的是不?你有一個電話,說我在這個地方幹活違法,是不是?

針對片子反映的記者接到自稱廠長的威脅電話,平度市委副書記、市長李虎成說,看了之後可以說是觸目驚心!將由執法部門和公安司法部門介入,涉嫌刑事犯罪的,我們將堅決予以處理,移交執法機關。針對曝光的尾礦問題,山東省應急廳廳長趙豪志表示,將馬上組織執法人員到現場執法調查,對於違法生產,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公職人員洩密,該怎麼處理

應急管理部門是2018年10月新設部門,機構屬性屬於政府工作部門,其工作人員毫無疑問屬於公職人員。對公職人員洩密舉報人信息的行為,我國有相應規定。

一是要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進行處分。田莊鎮應急辦主任於某作為公務員,首先應按《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進行處分。我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洩露國家祕密、工作祕密,或者洩露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是2018年4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發佈《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據違法的公職人員的身份作出相應處理。《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可以依法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的期間、政務處分適用規則,可以根據被調查的公職人員的具體身份等情況,適用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和規章。其中第七條規定:公職人員中的中共黨員嚴重違犯黨紀涉嫌犯罪的,應當由黨組織先做出黨紀處分決定,並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後,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非中共黨員的公職人員涉嫌犯罪的,應當先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職人員中的中共黨員先依法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監察機關可以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三是如果涉嫌公務犯罪,則根據《刑法》進行處置。我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從目前來看,田莊鎮應急辦主任於某,作為公務員,洩露“工作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行為已經比較確鑿,應根據《行政機關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進行處分;至於其它方面,則應根據其身份,做出相應黨紀處分或政務處分;是否涉嫌犯罪,則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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