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司法廳原副巡視員魏興剛被開除黨籍 嚴重違紀違法

[閩南網]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立案的甘肅省司法廳原副巡視員魏興剛嚴重違紀違法案,甘肅省紀委監委已審查調查終結。

經查,魏興剛在擔任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省司法廳副巡視員期間,違反政治紀律,隱匿財產,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利,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承發包及政府採購項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魏興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缺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信仰動搖、迷信“大師”;無視幹部選拔任用原則,收受好處為他人職務晉升謀利;插手工程項目,大搞利益輸送;將教育改造罪犯的管理機關當成謀取私利的交易場所,利用手中權力大肆進行權錢交易。作為政法機關領導,對法律不敬畏,知法違法、執法犯法。其行為嚴重破壞了黨員領導幹部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審議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魏興剛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甘肅省紀委監委)

魏興剛簡歷

魏興剛,男,漢族,1953年8月生,甘肅金塔人,1971年2月參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學學歷。

1971.02—1974.12 甘肅酒泉醫藥公司、靖遠井兒川建井隊工人

1974.12—1988.08 甘肅省勞教十一支隊政治處幹事(其間:1985.09—1988.08 中央勞改勞教管理幹部學院勞改管理專業學習)

1988.08—1990.12 甘肅省勞改十一支隊教育科科長

1990.12—1998.08 甘肅省武都監獄黨委副書記、副政委

1998.08—1999.08 甘肅省武都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

1999.08—2001.04 甘肅省酒泉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

2001.04—2002.08 甘肅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政委

2002.08—2013.03 甘肅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其間:2004.09—2006.12 省委黨校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13.03—2013.10 甘肅省司法廳副巡視員

2013年10月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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