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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記者 唐明亮
不久前,
福州的李先生髮現
自己的愛車動力出現問題,
就將還在保修期內的車子
送到4S店維修。
按汽車三包規定,維修期超過5天,
4S店就要提供備用車。
車子前後修了17天,
但4S店拒絕在維修期間
給李先生提供備用車,
李先生覺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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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記者 唐明亮
不久前,
福州的李先生髮現
自己的愛車動力出現問題,
就將還在保修期內的車子
送到4S店維修。
按汽車三包規定,維修期超過5天,
4S店就要提供備用車。
車子前後修了17天,
但4S店拒絕在維修期間
給李先生提供備用車,
李先生覺得不合理。
李先生是長樂人,據他介紹,2016年9月14日,他在福州賽馬貿易公司吉利4S店花了11萬多元購買了一款吉利小車。前不久,他發現自己的愛車動力降低,在爬坡時動力不足,且有異響。於是,他將車子送到該4S店維修,經店內工作人員檢查,發現是車子的變速箱出了故障。
李先生說,因為車子維修時間長,他向4S店提出提供備用車的要求,但4S店以店內沒有備用車為由拒絕。
車子在店裡修了17天,他多次到店裡瞭解情況,產生了一筆交通費用,於是,他向4S店提出這筆交通補貼的要求,4S店也拒絕了。
昨日,海都記者聯繫上該4S店工作人員朱女士。朱女士說,李先生車子故障的原因,是他一直在外面沒有資質的汽配廠保養,這種情況,4S店是不會提供備用車服務的,所以也就沒有交通補貼的說法。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蔣雙灌律師認為,三包政策確實有規定,車子維修週期長,4S店需要給車主提供備用車服務。如果是車子本身存在質量問題,車主雖是在外面保養,4S店也要提供備用車,4S店無法提供備用車,則要補償車主的交通費用。
如果是因車主在外面不當保養,引發車子故障,4S店可以拒絕提供備用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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