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師進修學院附屬小學2019年秋季擬招生300人,招生要求瞭解下

尊敬的各位家長: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提前調研製訂2019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措施的通知》(閩教辦基〔2018〕49 號)精神和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2019年秋季我校一年級新生擬招生300人(6個教學班)。現將有關招生工作方案公佈如下:

莆田市教師進修學院附屬小學

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提前調研制訂2019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措施的通知》(閩教辦基〔2018〕49 號)精神和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要求,現就我校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公佈如下:

一、基本原則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嚴格落實“遵循戶籍所在地,劃定片區,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

2.剩餘學位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原則。

二、入學年齡

小學一年級學生入學年齡為2012年9月1日(含)後至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 6 月 20日至 7 月 15日。

2.報名方式:入學新生家長網上惠民寶實名認證。報名方式一:手機報名入口,掃描二維碼,下載"莆田惠民寶”APP;報名方式二:電腦報名入口,打開瀏覽器,訪問“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網首頁正中位置的“2019年秋季莆田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網上報名”欄目。

3.材料認證時間:7月16日至18日及21日至23日。

4.材料認證地點:學校知言樓一樓教室。

四、施教區及招生要求

2018年12月31日(含)前戶籍和房產證明均在荔園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東、文獻東路以北、東園東路以南區域內的居民適齡子女。

符合施教區劃片要求的適齡少年兒童現場材料審核時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明。A房產證,B有效的備案購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額發票,C有效拆遷合同,D土地證,E門牌證(僅指世代城區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遠,無法提供房產證的,須提供門牌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F居住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公房的須提供單位證明、水電費發票和莆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父母無中心城區(含荔城區和城廂區)房產證明,本方案統稱“房產證明”。

具體要求:

1.適齡少年兒童與戶主父(母)持有片區內戶籍和與戶籍同一地址的房產證明,或者適齡少年兒童及父(母)與戶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區內戶籍(須在同一戶口本)和與戶籍同一地址的房產證明。

2.適齡少年兒童戶籍在片區內且戶主是適齡少年兒童本人的(稱“獨立本”),在戶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產所有權證明,若房產證明所有者為其父或母的,須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關係證明。

3.戶籍遷入及房產取得時間符合相應片區學校入學要求,但房產屬共有產權的,適齡少年兒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個人(以下簡稱戶主)房產持有比例高於51%(含)的適齡兒童少年,享受招生劃片就讀;戶主房產持有比例低於51%的,戶籍符合學校劃片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只能參加片區學校的派位或統籌安排。

五、剩餘學位電腦派位要求及派位順序

(一)剩餘學位電腦派位要求

第一派位對象:戶籍在施教區內,2019年1月1日(含)後新落戶的適齡少年兒童。

具體要求參照“施教區招生要求”。

第二派位對象:戶籍在施教區內,戶主房產持有比例低於51%的,戶籍符合學校劃片條件的適齡兒童。

具體要求參照“施教區招生要求”。

第三派位對象:荔浦安置房、湄洲花苑及田莊花苑等小區因歷史遺留問題,該地段的房產證和戶籍無法辦理,結合近兩年招生的實際情況,就上述小區的2019年秋季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作如下要求:

(1)房產證明:

荔浦安置房:申請入學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須持有與指揮部簽訂的拆遷協議、門牌證、水電費清單(發票);

田莊花苑:申請入學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須持有購房協議、收款收據、居住證明、水電費清單(發票);

湄洲花苑:申請入學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須持有認購協議書、門牌證、水電費清單(發票)。

(2)戶口本:上述“協議”簽訂方與申請入學兒童在同戶口本中。

第四派位對象: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父母一方在本片區內暫住,截止2019年6月30日(含)持有本片區內居住的有效居住證明(含暫住證或居住證、租房合同等)滿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本片區內的城區企業務工,截止2019年6月30日(含)在本片區內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社會保險補繳的,不能作為入學依據,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本片區內實際經商,截止2019年6月30日(含)持有本片區內工商部門制發的有效營業執照滿一年(實體店面經營者需提供有效工商營業執照,非實體店面經營者需提供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同時提供經營者對應單位連續繳納的社保滿一年,並提供實體店鋪的室外遠景與室內近景照片各一張)。

(二)電腦派位順序

參加電腦派位對象順序:①第一派位對象;②第二派位對象;③第三派位對象;④第四派位對象。前一類對象招生名單確認後,再將剩餘學位用於後一類對象。

參加電腦派位對象報名時不得跨區跨校重複報名。凡經電腦派位錄取但逾期不註冊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該學位。

派位工作由學校具體操作,市教育局監督,並邀請部分家長代表參加。派位落選者,由荔城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就讀。

六、照顧招生對象

1.符合政聯〔2013〕1號、閩政聯〔2017〕1號、市委專題會議紀要[2017]17號文件等相關要求的駐莆部隊現役軍官子女。

2.符合公政治【2018】27號文件相關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閩政辦〔2007〕210號、莆政辦〔2018〕45文件等相關要求的臺商子女。

4.符合閩教基〔2015〕34號文件等相關要求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5.符合莆委發〔2015〕32號、莆委發〔2017〕2號、莆委辦〔2017〕81號文件等相關要求的莆田市引進人才子女。

6.SOS兒童村適齡少年兒童。

7.其他政策照顧對象。

七、外籍人士、華僑、港、澳、臺同胞適齡少年兒童

外籍人士、華僑、港、澳、臺同胞適齡少年兒童須提供公安部門簽發父母(監護人)與適齡少年兒童《臨時住宿登記表》、護照或港澳通行證、臺胞居留證件,及能證明子女學歷的佐證材料(如成績單等),其中委託國內監護人監護的,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託書。具體安排如下:一是父母為國內戶籍的或委託國內監護人的,按照父母或國內監護人戶籍所在地與片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學;二是父母為外籍人士、華僑、港、澳、臺同胞(下同)的,在城區有房產證明的,按照房產所在片區適齡少年兒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學;三是父母(監護人)在城區沒有房產證明的,按照隨遷子女電腦派位及就近統籌安排的條件,參加暫住地所在學校電腦派位,落選者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溫馨提示:

1.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有效,經商的有效營業執照和社保證明都將通過網上查詢系統核實真假,若發現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符合條件的就學對象要按規定時間到網上報名,併到學校進行材料現場確認(請於學校門房取號,然後按批次進行),逾期後果自負;

3.現場認證的所有證明材料(含接種證的查驗證明、幼兒園畢業證)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兩份);

4.招生服務電話:0594-2261512。

莆田市教師進修學院附屬小學

2019年6月12日

湄州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來源:莆田市教師進修學院附屬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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