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是怎麼被發現的?
中央八項規定已經實施六週年,截至今年10月31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5萬餘起,處理34萬餘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0萬餘人...
1、運城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調研員張馳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春節、中秋節,張馳先後三次收受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王某贈送的煙、茶、酒等禮品價值5600元,同時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6月,張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芮城縣林業局技術推廣站站長肖國輝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4年3月至2014年中秋節期間,肖國輝先後三次收受管理對象樑某贈送的四張超市購物卡價值3500元、芙蓉王香菸價值230元。2017年4月,肖國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新絳縣衛計局監督股股長黃齊樂違規收受禮金的問題。2016年中秋節前,黃齊樂接受服務對象縣城某中醫診所王某的500元微信紅包。2017年4月,黃齊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絳縣人社局失業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郭紅兵公款送禮問題。2015年8月,郭紅兵用公款購買贈送維之王,鹿酒,木耳等禮品價值2200元。2017年5月,郭紅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