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地”、“家裡有礦”,都是現在常用來表示一個人家底豐厚的熱詞,不過,如果一夜之間自己的“地”沒了,那怎一個“慘”字能形容。
佛山一位街坊就遭遇這樣的“慘事”,奇怪的是,房管所表示不存在違規操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自家的地突然變成“別人家的地”
市民黃先生說,自己曾經擁有南海羅村羅湖一路的一塊1400多平方米的土地,以及上面800多平方米的商鋪。
“家裡有地”、“家裡有礦”,都是現在常用來表示一個人家底豐厚的熱詞,不過,如果一夜之間自己的“地”沒了,那怎一個“慘”字能形容。
佛山一位街坊就遭遇這樣的“慘事”,奇怪的是,房管所表示不存在違規操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自家的地突然變成“別人家的地”
市民黃先生說,自己曾經擁有南海羅村羅湖一路的一塊1400多平方米的土地,以及上面800多平方米的商鋪。
但就在2018年1月,突然有人聲稱,已接手黃先生的土地和物業,並要求商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也不能再給黃先生了。
黃先生於是急急忙忙與對方聯繫,才得知他們是以1680萬元的價格,從澳門人賴先生手裡,買到了這塊土地。而這名賴先生,原來是黃先生的債主。
“好心人”雪中送炭,還是另有所圖?
據黃先生稱,自己一度資金週轉出現問題,是賴先生主動借了600多萬給自己,條件就是以黃先生名下的土地作為抵押物。
“家裡有地”、“家裡有礦”,都是現在常用來表示一個人家底豐厚的熱詞,不過,如果一夜之間自己的“地”沒了,那怎一個“慘”字能形容。
佛山一位街坊就遭遇這樣的“慘事”,奇怪的是,房管所表示不存在違規操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自家的地突然變成“別人家的地”
市民黃先生說,自己曾經擁有南海羅村羅湖一路的一塊1400多平方米的土地,以及上面800多平方米的商鋪。
但就在2018年1月,突然有人聲稱,已接手黃先生的土地和物業,並要求商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也不能再給黃先生了。
黃先生於是急急忙忙與對方聯繫,才得知他們是以1680萬元的價格,從澳門人賴先生手裡,買到了這塊土地。而這名賴先生,原來是黃先生的債主。
“好心人”雪中送炭,還是另有所圖?
據黃先生稱,自己一度資金週轉出現問題,是賴先生主動借了600多萬給自己,條件就是以黃先生名下的土地作為抵押物。
黃先生說,一直在逐步還款,目前還欠300多萬,也承認的確是逾期未能還清,但對方擅自處理了地塊,並不合規。
“家裡有地”、“家裡有礦”,都是現在常用來表示一個人家底豐厚的熱詞,不過,如果一夜之間自己的“地”沒了,那怎一個“慘”字能形容。
佛山一位街坊就遭遇這樣的“慘事”,奇怪的是,房管所表示不存在違規操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自家的地突然變成“別人家的地”
市民黃先生說,自己曾經擁有南海羅村羅湖一路的一塊1400多平方米的土地,以及上面800多平方米的商鋪。
但就在2018年1月,突然有人聲稱,已接手黃先生的土地和物業,並要求商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也不能再給黃先生了。
黃先生於是急急忙忙與對方聯繫,才得知他們是以1680萬元的價格,從澳門人賴先生手裡,買到了這塊土地。而這名賴先生,原來是黃先生的債主。
“好心人”雪中送炭,還是另有所圖?
據黃先生稱,自己一度資金週轉出現問題,是賴先生主動借了600多萬給自己,條件就是以黃先生名下的土地作為抵押物。
黃先生說,一直在逐步還款,目前還欠300多萬,也承認的確是逾期未能還清,但對方擅自處理了地塊,並不合規。
而記者從南海區獅山鎮房管所、以及獅山鎮城建羅村工作辦公室,瞭解到的情況則是,這起交易申請資料齊全,不存在違規操作,也未超出委託權限範圍。
簽署合同文書須謹慎
原來,黃先生曾經與賴先生簽署了一份公證書,其中明確,對方可代為出售這塊土地、收取賣地所得的款項。
“家裡有地”、“家裡有礦”,都是現在常用來表示一個人家底豐厚的熱詞,不過,如果一夜之間自己的“地”沒了,那怎一個“慘”字能形容。
佛山一位街坊就遭遇這樣的“慘事”,奇怪的是,房管所表示不存在違規操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自家的地突然變成“別人家的地”
市民黃先生說,自己曾經擁有南海羅村羅湖一路的一塊1400多平方米的土地,以及上面800多平方米的商鋪。
但就在2018年1月,突然有人聲稱,已接手黃先生的土地和物業,並要求商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也不能再給黃先生了。
黃先生於是急急忙忙與對方聯繫,才得知他們是以1680萬元的價格,從澳門人賴先生手裡,買到了這塊土地。而這名賴先生,原來是黃先生的債主。
“好心人”雪中送炭,還是另有所圖?
據黃先生稱,自己一度資金週轉出現問題,是賴先生主動借了600多萬給自己,條件就是以黃先生名下的土地作為抵押物。
黃先生說,一直在逐步還款,目前還欠300多萬,也承認的確是逾期未能還清,但對方擅自處理了地塊,並不合規。
而記者從南海區獅山鎮房管所、以及獅山鎮城建羅村工作辦公室,瞭解到的情況則是,這起交易申請資料齊全,不存在違規操作,也未超出委託權限範圍。
簽署合同文書須謹慎
原來,黃先生曾經與賴先生簽署了一份公證書,其中明確,對方可代為出售這塊土地、收取賣地所得的款項。
有律師認為,按照委託公證書的內容,賴先生的確可以交易這一地塊,但是賣地所得的1680萬,卻應該在刨除相關的交易成本之後,返還給黃先生。
由於賴先生一直未有現身於黃先生協商解決問題。目前黃先生已經提起上訴,走法律途徑解決紛爭。
來源 | 佛山電視臺
編輯 | 官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