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3名在校生溺水身亡 17名責任人被處理

法制 社會 新京報 新京報 2017-08-28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煜)今日(8月28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紀委獲悉,因涉3名在校生私自離校後溺亡一事,包括涉事學校長茅嶺中學、鼎城區教育局及堯天坪鎮政府工作人員在內的17名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今年6月2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長茅嶺中學4名學生在晚自習之前私自離校,其中3人在校園附近水塘下水捉魚,後溺水身亡。

鼎城區紀委稱,事發後,鼎城紀委聯合相關部門對事件的經過、原因、責任等開展調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處理。據查,鼎城區教育局、堯天坪鎮政府(原長茅嶺鄉併入堯天坪鎮)及長茅嶺中學存在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不徹底的問題。長茅嶺中學還存在對學生管理不善,安全預防措施不力的問題。

根據有關規定和事件責任,鼎城區紀委對長茅嶺中學、區教育局及堯天坪鎮黨委政府的11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人,黨內警告處分3人,記過處分4人,警告處分1人。責令鼎城區教育局和堯天坪鎮黨委、政府向區委、區政府分別作出書面檢查,對存在工作失職的其他6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免職、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的組織處理措施。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