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燒烤遭遇城管暴力執法 穿警服男子什麼身份?

法制 社會 西部網 2017-06-21

西部網(陝西新聞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靳龍)不久前一名叫“韋小蠢”的網友發微博說,6月17日晚,一家人在家門前支起爐子吃燒烤,沒想到遭遇轄區城管暴力執法,不但砸了燒烤爐,還將一名女性打傷。

自家燒烤遭遇城管暴力執法 動手者為公益性崗位人員

6月19號,記者在西安市鐵塔寺路見到了微博中提到的被打女子黨女士,黨女士說這事是17號晚上10點鐘發生的。

黨女士:“那些城管上來直接就是誰讓你們在這烤肉,我們緊接著就說我們馬上收爐子,然後緊接著就把我爐子扔到路中間了,後面一群城管,但是扔我們爐子的是名警察,他穿的制服是警察的制服。”

從黨女士提供的監控中記者看到,當時有一名疑似穿著警服的男子邊打手機邊靠近黨女士他們吃烤肉的爐子,這名男子和他們簡單的交談了兩句,就突然端起燒烤爐扔到了馬路中間,整個過程只有十幾秒。

黨女士:“扔完爐子之後,有一個人就上來和我們發生了衝突,他直接就在那指著我們威脅我們,說‘你們是不是想死呢,是不是活膩了,誰給你們這麼大膽子,敢跟我這麼說話。’就威脅我。”

黨女士還說,撕扯期間扔爐子的男子還拿出了手銬,將他們的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拷走了。整個衝突僵持了十多分鐘,隨後趕到的轄區民警將雙方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黨女士:“他如果上來跟我們好好說的話,我們肯定會收的,但是他沒有,他直接上來就是語言暴力威脅,就這樣爐子一扔,他如果好好說我們肯定會聽。”

隨後記者來到了負責當晚整治行動的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街道辦,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城區使用炭火燒烤是命令禁止的。不論黨女士是自家燒烤還是經營性的燒烤都是不許的。17當晚的衝突確實存在,但是原因是因為黨女士一家對收繳燒烤爐過程中反抗比較激烈,態度和言語比較過激而造成的。當晚與黨女士發生肢體衝突的並不是街道辦的城管隊員,而是一名公益性崗位人員姓翟,而且他在與黨女士的衝突中,身體多處抓傷,目前還在醫院接受治療。

粗暴執法手銬銬人 穿警服男子到底是什麼身份?

通過黨女士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到,事情的起因是一名身著警服的男子強行將燒烤爐扔在馬路當中而引發的,但記者從西安環城西路街道辦瞭解到,事發當晚的整治行動中,並沒有公安人員的參與,那麼這名穿警服的人究竟是誰?而他使用的手銬又是哪裡來的呢? 繼續看記者的調查。

身著警服的男子究竟是什麼身份?

記者6月20號再次來到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說,扔爐子男子叫高正林,而他的身份並非是警察。

記者:“摔爐子穿了一個藍色制服的,這個不是公安 ?”

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長雷雨:“嗯,城市管理者 。”

記者:“城市管理者?他是什麼工作性質?”

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長雷雨:“這些人都是.....”

記者:“他有沒有執法權?”

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長雷雨:“嚴格來說協警是沒有執法權的。”

根據網友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事發時高正林和另一名男子都穿著警服,還配有警號。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執法流程是否合乎規定?

通過監控畫面可以看到,高正林在來到黨女士家的燒烤爐前一直在打電話,而當他掛掉電話到扔爐子之間只有短短的十幾秒中,這樣的執法流程合乎規定嗎?隨後記者從當晚執行整治行動的蓮湖區城管執法人員那裡瞭解到,對於清理燒烤攤點城管執法人員有著明確的規定要求。

西安環城西路街道辦事處城管執法中隊城管執法人員張成:“我們一般城管執法去了之後肯定是和商戶先是講解和流程,如果不配合的話,我們肯定會採用強制手段,進行暫扣和沒收。”

記者:“咱們這個過程不會只有幾秒鐘,十來來秒鐘 ?”

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長雷雨:“一般情況下不會。”

執法時使用手銬從哪裡來的?

根據目擊者回憶,衝突發生時,高正林使用手銬將一名男子拷走帶上了城管車。

目擊者:“他(高正林)就直接出去以後,從另外一名警察手上,拿了一個銬子,直接把他給拷了,拷完之後 硬推著把他推到城管車上,把他給拉走了。”

而對於這樣的說法,高正林本人於否認。

高正林:“我拿的那個手銬完全是嚇唬他的,咱也沒有那個權力,而且那個手銬還是個玩具手銬,根本就不可能去拷他,就是嚇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隨後,以及將以上問題反映給了高正林的主管單位環城西路街道辦事處,但截止記者發稿時時,也沒有得到單位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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