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源煤礦“2.24”運輸事故調查報告發布

法制 時政 中國江西網 2017-04-15

中國江西網萍鄉訊 記者陳成報道:4月13日,中國江西網從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獲悉,江西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源煤礦“2.24”運輸事故調查報告日前發佈,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共處理安源煤礦運輸區支部書記、區長、副區長、班長等9名事故責任人,給予行政撤職、行政記大過、行政降級、建議撤銷黨內職務等處罰。

今年2月24日17時05分,江西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源煤礦三水平暗立井井底發生一起運輸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56萬元。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信號操作工童康養在阻車器沒有操作到位、身邊又無監護人員情況下進入罐籠作業,重車自溜衝過阻車器擠壓致其死亡。間接原因包括職工違章作業、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礦井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上,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共處理9名事故責任人,其中對安源煤礦礦長、主要負責人建議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對安源煤礦安全副礦長建議給予其行政降級處分;對安源煤礦機電副總工程師撤銷其機電副總工程師職務;對安源煤礦運輸區書記建議撤銷其運輸區支部書記職務;對安源煤礦運輸區區長、副區長建議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對安源煤礦運輸區技術員建議給予其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安源煤礦運輸區技術員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安源煤礦運輸區信號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鑑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此外,安源煤礦屬省屬國有企業,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夠,導致事故發生。依據有關規定,建議對安源煤礦處30萬元罰款。

事故發生後,安源區安監局已責令安源煤礦停產整頓,贛西南分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