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把約會地點定在了公墓旁 男子半小時後報了警……
前段時間,在張家港上大學的小鄭坐車去崑山見網友,結果到了約定地點才發現,女網友約的竟然是在一個公墓旁的小路邊。而警方在凌晨兩點多鐘突然接到了小鄭的報警,小...
[漳州新聞-閩南網]
閩南網5月26日訊 “喂,110嗎?你們快來,我把我女友的手砍了,滿屋子,滿床鋪都是血!”
昨天11點45分,接到這樣一通電話,漳州110民警火速出動。可是,當他們趕到薌城家薌0596小區,120救護車也通知趕到,發現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
敲開報警人的租房時,一屋子酒精味撲面而來。沒人受傷,也沒有任何血跡。房間內,只有一對男女相對而立。
“警察同志,你把我銬上,帶走吧!”屋內的男子一身酒氣,主動伸出雙手。
會不會報警地點搞錯了?出警民警也是一臉茫然。但是,男子坦承,就是他報警的,而他並沒有砍女友。
原來,男子姓梅,安徽人,女子小楊是陝西人,兩人都20多歲,同在夜店工作,相戀已一年有餘。
報警前,梅某懷疑小楊不忠,發生爭吵。梅某心情鬱悶,在房間內獨自喝了兩瓶白酒。小楊勸他不要過度飲酒,兩人再次爭吵。而後,惱羞成怒的梅某要求小楊如實交代,否則便打電話報警,讓民警來調查,讓她難堪,但小楊始終否認。
藉著酒膽,梅某真的撥打了110,他要求民警到場調查,被接警民警拒絕。梅某不甘心,再次報警,稱如果民警不到場,就要動手毆打他女朋友。接警民警告訴梅某,感情的事情應當好好談清楚,不能夠做違法的事情,不要一直撥打110,佔用警務資源。誰知,梅某仍不放棄,第三次報警,稱已經用刀把他女友的手砍了,滿屋子、滿床鋪都是血。
“我報警,只是想氣一氣女友”,事後,梅某承認自己報了假警,並主動認錯。因涉嫌故意謊報警情,梅某隨後被移交巷口派出所處理,並被處以500元罰款。(海都記者 陳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