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萊一服務員馬虎沒取下防盜扣 新衣買回家穿不了

法制 社會 大小新聞 2017-07-18

大小新聞客戶端7月17日訊(記者 劉曉陽 通訊員 王健) 近日,市民魏女士為老家的婆婆買了一套新衣服,卻因為服務員粗心沒將防盜扣取下而無法穿著。因為來回郵寄衣服產生了費用,魏女士與商場協商不成,投訴到了蓬萊市消投中心。經調解,最終商場為魏女士賠償50元費用。

市民魏女士近日在蓬萊某商場給婆婆買了一套衣服,從蓬萊帶到了安徽老家,魏女士在老家住了一個星期,剛回到蓬萊婆婆就打電話給魏女士,說是衣服上有一個防盜扣,怎麼解都解不下來,魏女士的婆婆到安徽的商場找營業員幫忙,商場營業員懷疑是這件衣服是偷得,讓魏女士的婆婆很難堪。

無奈情況下,只能打電話找魏女士,魏女士也很奇怪,買的時候記得有防盜扣,可以印象中是服務員摘了下來。魏女士只能讓婆婆把衣服通過快遞發回蓬萊。魏女士找到了商場,商場承認確實是服務員馬虎沒有將衣服上的防盜磁鎖取下來。魏女士非常生氣,要求商場賠償損失。商場認為魏女士的要求不合理,不予賠償。雙方爭執不下,將此事投訴到蓬萊市消投中心。

消投中心接到投訴後,立即與商場負責人瞭解情況,經調查,情況屬實。消投中心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由於商場營業員的工作失誤造成消費者在處理這件事上產生的交通費、快遞費用,商場理應承擔。經調解,商場賠償給消費者五十元,並賠禮道歉,消費者滿意。

在此,消投中心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物品後要查驗貨品配件是否齊全、有無明顯瑕疵,並向商家索取發票,一旦商品質量出問題時及時向12315反映問題,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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