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傳“最牛煎餅攤”情況說明

法制 社會 法制晚報 2017-04-03

關於近日網絡轉載的“最牛煎餅攤”,其拍攝地點為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城管執法隊門前,拍攝時間為2017年3月29日下午17時30分左右。由於網絡轉載未經我執法隊核實,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2017年3月29日下午16時,呼家樓執法隊隊員巡查至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地鐵站附近時,發現一無照經營的煎餅攤,該行為違反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的規定,隊員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煎餅攤進行了先行登記異地保存,將其經營工具和經營物品暫扣至呼家樓執法隊,並責令經營人到我隊接受處罰。經營人於當日下午17時到達我隊,隊員對經營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作出了罰款人民幣100元的行政處罰。經營人接受處罰後,我執法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返還其經營工具和經營物品。

該照片反映的內容為經營人收到返還物品後進行清理和清點,並非在我執法隊門口經營。

呼家樓城管執法隊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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