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先要男方買房,這事也不能全怪范志毅

說起范志毅,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他曾是中國足壇的風雲人物,最近范志毅父女參加了一檔真人秀《女兒們的男朋友》,在節目裡,范志毅因其霸氣宣言而上了熱搜。范志毅女兒範斯晶的男友叫林宇航,比範斯晶大5歲,長相帥氣,還在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工作,可謂一表人才。在節目裡,老範一開始是對女兒男友身高(只有172cm)不滿意,而他最大的不滿意是,小林表示自己沒錢在上海買房,男友親戚也建議“可以租房住”,范志毅聽後直截了當五個字“我不接受的”。

看了節目的網友分成兩派,一部分網友支持范志毅的做法,站在父母角度,“沒人希望自己的孩子為了愛情受苦”。另一派則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買房也一樣。“孩子的幸福比什麼都重要”。簡而言之,一派是“過來人派”,另一派是“開明父母派”,我看各自都有各自的理據。比如,兒女人生經驗少,父母經歷了婚戀、生育、經營家庭,畢竟是從他們的人生經驗出發給的建議。為愛情而結婚當然是理想境界,但是居家過日子離不開柴米油鹽醬醋茶,父母也是希望子女避免“被愛情衝昏頭腦”。

但後面一派,也就是認為父母不該干涉子女擇偶的人,更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畢竟,我國婚姻法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婚姻自主,自主的意思,就是在選擇誰做老公/老婆的問題上,只有婚姻當事人有最終決定權,他人無權干涉。因此范志毅在節目裡說“我不會同意的,你不相信,讓他們試試”,語帶脅迫,我相信是面對攝像機鏡頭說出的氣話——女兒當然可以“試試”,這可是有國家法律撐腰的。

當然,在婚姻大事上,除非是某些極端例子,若事事扯到法律,恐怕也不符合我們中國人對於家庭關係的理解和期待。老範出發點是為女兒好,可是仔細想想,他的邏輯未必經得起推敲。第一,一線城市房價太高現在是大家公認的事實,“四大”的員工,在白領中算是薪資待遇好的了,但剛出來工作沒幾年,能買得起房的恐怕是極少數(且部分房款也要靠家裡解決),所以你是挑女婿呢還是挑公公婆婆?此為其一。

第二,應該說,老範的想法在現在的父母裡頗為普遍,也就是男方負責買房,或者男方出首付(女方有可能出裝修費,以及分擔今後的月供)。可是,就算逼男方買了房,也不是說就給女兒買了萬能保險。《婚姻法》“解釋三”對於婚前財產的認定,已經打破了過去把房子視為女方不吃虧、少吃虧的託底的幻夢。在“婚姻市場”發展的新形勢下,不少女方家庭已經開始在女兒婚前支持其買房。雖然“解釋三”出臺以後各界對其中的某些條款褒貶不一,但是客觀上,在城市富裕家庭(尤其是女方家庭)那裡,房子的重要性是越來越低了。

話說回來,婚戀、擇偶問題上,只有物質的、功利的因素降得越來越低,愛情的因素才能迴歸到它在幸福婚姻裡本應占有的比例。因此,這件事光責備范志毅也不盡公平,現在晚婚趨勢明顯、生育率走低,跟經濟壓力、租房的不方便對年輕人進入婚姻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有關係的。如果年輕人租房跟買房無異,那麼說服起父母來,是不是更有說服力? □果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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