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通報3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 法制 時政 河北新聞網 2017-07-30

1.冀州區西王鎮韓莊村黨支部書記陳雙民、村委會主任高孝強以權謀私,用集體資金支付個人費用問題。2014年3月,陳雙民、高孝強利用職權,將每人1200元購手機款在村財務報銷。陳雙民、高孝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退賠。

2.武強縣周窩鎮舊城村原黨支部書記賈玉成濫用職權問題。賈玉成擔任舊城村黨支部書記期間,2011年,扣留群眾石油物探打眼補償款2840元用於村務支出;2013年,將村集體賣樹款15000元未記入村財務賬,直接用於村務支出。賈玉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饒陽縣東里滿鄉政府職工、西沿灣村原黨支部書記周建強,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建秋騙取國家扶貧補貼資金問題。2015年2月,周建強、張建秋和非貧困戶張某三人商定,由張某以貧困戶的名義申請建大棚扶貧補貼共計15000元,周建強、張建秋、張某三人各分得5000元。周建強、張建秋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衡水市紀委)

衡水市通報3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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