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5 榮縣微報
中共榮縣縣委巡察公告
(2017年第3號)
根據《四川省市(州)、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辦法(試行)》規定,按照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縣委巡察組於2017年6月15日起,對縣民政局進行巡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巡察對象
榮縣民政局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其下屬工作單位)。
二、巡察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情況;落實中共榮縣第十四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精神和縣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建設規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情況;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相關規定的情況;
(四)執行黨的組織紀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情況;
(五)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方面的情況;
(六)縣委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三、反映問題渠道
巡察期間,設立巡察專用舉報意見箱、舉報電話,接待群眾來信、來電、來訪。
(一)舉報電話:17760987282(專用舉報電話接聽時段為工作日8:30-18:00);
(二)專用舉報意見箱設置地點:
1.縣民政局門口;
2.縣城榮州大道一段1號行政中心九樓901辦公室門口(巡察組駐地);
(三)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信地址:榮州大道一段1號行政中心906辦公室(巡察組駐地);郵政編碼:643100。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針對上述巡察內容反映問題、提供線索。確需當面向縣委巡察組反映的,可到縣委巡察組集中進駐縣民政局底樓辦公室(榮縣旭陽鎮幸福路282號)或縣城榮州大道一段1號行政中心902辦公室登記預約;
(五)受理反映時間:信訪接待點受理時間為巡察組進駐縣民政局之日起至巡察組撤離縣民政局之日止;巡察專用舉報意見箱、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使用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巡察組撤離縣民政局止。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巡察組不干擾縣民政局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對反映涉法涉訴、徵地拆遷、個人訴求等不屬於巡察受理範圍的其他問題的,請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榮縣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