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考核迎檢 資料臺賬弄虛作假 小學校長受處分

反腐倡廉 文章 法制 社會 人民網湖北頻道 2017-06-22

原標題:小學校長受處分

昨日,記者從市紀委獲悉,某學校校長在黨風廉政建設迎檢資料臺賬上弄虛作假,受黨內警告處分。

胡某某,49歲,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武漢化工區某學校校長。

2016年1月,武漢化學工業區對全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時,發現某小學迎檢資料臺賬存在弄虛作假現象,該校將上年度資料修改年份冒充本年度、網上下載文章、編造會議記錄等。

執紀者說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單位弄虛作假、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面上的造假實在要不得!抓主體責任落實重在日常、抓在平時,主體責任的內容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落實主體責任關鍵看行動,要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記者彭學武 通訊員段晨晨 齊陽)

(責編:關喜豔、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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