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查處2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 清退違規資金近3萬元

反腐倡廉 三農 法律 農業 新湖南 新湖南 2017-09-14

株洲新聞網9月9日訊(記者 易楚曈 通訊員 株紀宣)相對其他領域職務犯罪案件,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案值不大,但其危害甚大。近日,茶陵縣紀委查處並通報2起扶貧領域“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1】茶陵縣虎踞鎮五峰村違規使用集體資金案

案情:2014年至2016年,虎踞鎮五峰村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共計33萬餘元用於招待和爭資引項,違規發放4名村幹部工資待遇2.82萬元。五峰村黨總支部書記左石文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村主任顏建文、黨總支委員龍文武負重要領導責任。

處理:2017年8月1日,經虎踞鎮紀委研究,並報鎮黨委同意,給予左石文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顏建文、龍文武同志黨內警告處分。同時對違規發放的村幹部工資2.82萬元予以全部清退。

【案例2】縣林業局營林管理站原站長周志強受賄、濫用職權案

案情:2012年至2014年,縣林業局營林管理站原站長周志強利用負責對刨花楠種植補貼項目進行種植驗收的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2萬元;明知慧科園林開發有限公司、縣國營甘坳林場沒有新造油茶,仍未組織進行實地造林驗收,在林業貼息貸款驗收資料和資金補助資料上簽名、蓋章,使得慧科、甘坳林場虛構新造油茶項目套取林業貸款貼息資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處理:2017年5月12日,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周志強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免除刑事處罰。2017年8月8日,縣紀委給予周志強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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