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位停兩輛車,遭物業鎖車輪,上訴去被怒懟

法律 社會 車與輿 2018-12-01

最近關於停車引發的爭執真是太多了,可見隨著汽車的不斷普及,堵車之後又出現了停車的問題。很多居民小區的停車位規劃有問題或者停車位不夠都會引發車主的不滿。前段時間甚至出現了業主買車位再賣出的事情,這讓很多業主不能接受,但是物業卻也無能為力。現如今,竟然有一件事引起了物業的不滿,到底是什麼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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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停車位通常情況下是以個人的名義購買的,車位和房屋一樣是享有產權的,自己的車位自己停是再正常不過的行為了。在某小區,一位姓黃的女士有兩輛車,因為小區車位很大,而黃女士的車子都是屬於小型車,所以就在一個車位上停了自己兩輛車,沒想到就是這樣的事情,讓物業不高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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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看到黃女士停放的兩輛車,於是以有安全隱患為由,在停車位上打上了樁子,為了警示黃女士,還把黃女士的車鎖了起來。這讓黃女士非常的憤怒,黃女士表示,“自己買的車位,自己想怎麼停就怎麼停,憑啥鎖我的車?”因為和物業溝通解決不了問題,黃女士便把物業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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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之後,法院根據《物權法》做出了裁定,《物權法》明確規定了,業主對有自己產權的建築物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也就是說,黃女士自己的停車位是有權利決定怎麼停車、停幾輛車的。當然,這一切是基於不影響他人停車或者影響公共安全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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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黃女士的停車位,是靠在牆邊的,周圍沒有其他車輛停車,更不會涉及安全隱患問題,所以最終黃女士贏下了這場官司。物業也不能對黃女士的車位打樁、上鎖,事情才得以解決。車輿君認為,物業的做法有些太過武斷,只考慮自身的因素,沒有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就直接把車鎖起來,實在是不應該。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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