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傳"大餘來了4個和尚挖腎"了!是謠言!已經有地方處罰過這類謠言了……

法律 刑法 傳染病 政法 贛州網警 2017-06-22

不要再傳

近日,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裡傳一條消息:“大餘來了四個和尚,說是誰家有一分錢就換一百,這幾個人是偷小孩的,注意千萬別讓他們進屋……”。

大餘縣公安局經核查,近期均未接到此類報警,請廣大群眾不要輕信謠言,不要盲目轉發。公安機關正在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採取措施,嚴查傳謠者的責任。

提示:這類謠言信息早在兩年前就有過傳播,新聞媒體和各地警方都進行過闢謠,相關傳謠人員也已經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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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6日,丘北縣公安局查處了一起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件,散佈謠言者被丘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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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5日,金某因在網上傳謠被咸豐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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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位是因造謠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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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同時,刑法修正案(九)在現行刑法第291條中增加了一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廣大網民,互聯網是一個公共的、開放的空間,要文明上網,自覺抵制網上謠言不信謠不傳謠!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應主動、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同時,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利用互聯網製造、傳播謠言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嚴厲打擊。

來源:大餘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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