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玉泉區委巡察辦遴選10名巡察工作人員簡章

法律 人力資源 教育 內蒙中公教育網校 內蒙中公教育網校 2017-09-16

根據工作需要,經玉泉區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區巡察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採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玉泉區財政全額供養人員公開遴選巡察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本次遴選工作計劃錄用巡察工作人員10名(巡察辦4人,巡察組6人)。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 報考範圍

在編在崗的玉泉區財政全額供養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吃苦耐勞、具有開拓進取和奉獻精神;

4、具有較強的協調能力、綜合文字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和應用計算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

5、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

6、具有兩年以上玉泉區財政全額供養單位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0日);

7、專科及以上學歷;

8、年齡40週歲以下(1976年8月30日以後出生);

9、報考專業不限;

10、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11、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處於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選調到崗位後構成迴避關係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採取報考人員自願並經組織同意、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發佈《公告》

遴選《公告》於2017年9月12日——9月18日在玉泉區政府網站和區屬各單位張貼。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由區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並審核。

2、報名要求:

①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②報名地點:玉泉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玉泉區黨政機關大樓六樓620房間)

③報名需攜帶《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幹部任免審批表》複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兩張,粘貼於報名登記表指定位置。在規定時間內於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資格。

四、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一科,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試卷為漢文制卷,報考人員須使用漢文答題,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7日左右,公佈筆試成績。

五、考核

1、 進入考核範圍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選用人數1:1比例,按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降序排列確定進入考核人數。被考核對象棄權的,依次遞補。

2、考核內容。考核工作由區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並給出書面材料。

對於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可在該職位參加筆試人員範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選用

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職位需求, 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區黨政機關辦公樓顯著位置對擬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進入崗位試用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並考核合格者,履行調動手續,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七、其他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資格;對弄虛作假的報考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選用資格。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

諮詢、舉報電話開通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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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區遴選巡察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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