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越明白 責任越清楚——寧國市檢察院召開落實司法責任制會議

法律 政法 時政 寧國檢察 2017-06-25

權力意味著責任,權力越多,責任越大;權力越明白,責任越清楚。只有將責任和義務與手中的權力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在行使職權時格外嚴格、審慎,不辜負人民群眾的期待。

經過前期反覆討論、研究、修改、完善,2017年6月19日,《寧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職權清單》正式試行。當日下午,我院組織各個崗位員額內檢察官召開落實司法責任制會議,認真傳達並解讀《職權清單》。

會上,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軍詳細介紹了職權清單的出臺背景及內容,隨後用四個“統一”對辦案責任的落實做進一步強調。

一是職責與權力相統一。“檢察官權力清單”梳理出各業務條線的案件實體決定權和程序處理權,把絕大多數的權力授予檢察官獨立行使,與之對應也就要履行好與之相匹配的職責。

二是信任與責任相統一。一般案件辦理從過去的檢察官、部門負責人和檢察長的“三級審批”變為檢察官一人的“一錘定音”,更加突出在座每一位檢察官的辦案主體地位。因此,每位檢察官都要更加認真、仔細、負責,把握好各個環節、各個節點,保證案件質量,擔負好人民檢察官的神聖職責。

三是放權與授權相統一。放權不是放任,在辦案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清單規定的權限,不可亂用、不得濫用,要在授權的範圍內依法履職辦案。同時,技術部門要做好服務,及時維護更新辦案系統,保障改革具體工作順暢有序。

四是履職與監督相統一。監督不可缺位,接下來我院即將研究出臺“績效考核辦法”,結合案件質量評查、司法規範化檢查、案件督查督導、責任追究等各方面工作,定期會診、客觀評判,確保司法責任制落地生根。

權力越明白 責任越清楚——寧國市檢察院召開落實司法責任制會議

權力越明白 責任越清楚——寧國市檢察院召開落實司法責任制會議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