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1億元,構成什麼犯罪,判刑多少年'

法律 刑法 台州 稅與罰 2019-08-18
"

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1億元,構成什麼犯罪,判刑多少年

何觀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辯護律師、稅務犯罪辯護律師,微信號:Kwanshu

"

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1億元,構成什麼犯罪,判刑多少年

何觀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辯護律師、稅務犯罪辯護律師,微信號:Kwanshu

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1億元,構成什麼犯罪,判刑多少年

“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1億元,構成什麼犯罪,判刑多少年?”曾有當事人家屬向筆者諮詢時提到這個問題。

在瞭解會構成什麼犯罪,判刑多少年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件事,那就是增值稅發票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區分,因此,需要搞清楚虛開的增值稅發票是屬於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嫌的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如果是增值稅普通發票,涉嫌的是虛開發票罪。兩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有著巨大的差異。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首先也需要搞清楚一個問題,所說的虛開增值稅專發票金額一個億指的是什麼,是價稅合計的金額、銷售金額(不含稅)或者是稅額。因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是以虛開稅款數額的標準來定罪量刑的,因此,如果是價稅合計的金額或者銷售金額(不含稅),則要計算出稅額是多少。按稅率13%計算:

稅額=價稅合計金額÷(1+13%)×13%=100000000÷(1+13%)×13%=1150萬元

稅額=銷售金額(不含稅)×13%=100000000×13%=1300萬元

因此,有三個數額:分別是以價稅合計金額計算出來的稅額1150萬元,以銷售金額(不含稅)計算出來的稅額1300萬元,以及虛開的稅額1億元。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的規定,虛開稅款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此,上述的三個數額都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量刑幅度的,但具體會判多少年,需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定。如是否有自首、從犯、立功、補繳稅款等量刑情節。

那麼,如果是虛開稅款數額一億元的,會不會被判處無期徒刑呢?只能說,有這個可能。例如以下案例:

1.1.案例一:陳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1.2.案號: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浙10刑初34號

1.3.裁判結果:陳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539份,發票金額合計487171492.14元,稅額合計82819153.76元,無其他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1.案例二:孫某某、史某某、邢某某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2.案號: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豫刑終479號

2.3.裁判結果:孫某某和邢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為1.86億餘元;史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為1.53億餘元。孫某某無其他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邢某某系受僱傭參與犯罪,主觀惡性較小,可認定為從犯,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史某某無其他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上述案例中,案例二的邢某某參與虛開稅款數額比同案的孫某某、案例一的陳某某的還要大,但邢某某被認定為從犯,屬於主觀惡性較小,最後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而孫某某、陳某某都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但也並不是說,只要有從犯或者自首等情節,虛開稅款億元也不會判處無期徒刑。例如: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王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王某參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6342份,稅額101307875元,存在情節自首,但法院認為虛開稅款數額巨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二、虛開發票罪

相對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來說,虛開發票罪是比較的輕罪名,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也就是說,犯虛開發票罪,最高也就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但一般很少頂格處罰的。

虛開發票罪是以虛開發票的份數、票面額兩個標準來定罪量刑的。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虛開發票情節嚴重的標準為: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但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並沒有司法解釋明確規定。

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數額標準,但是虛開金額1億元,與“情節嚴重”的標準40萬元相比,兩者相差了250倍,因此會適用加重處罰條款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而適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罰。例如: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王某某虛開發票案中,王某某虛開發票金額為16319.9378萬元,與虛開發票“情節嚴重”情節的入罪數額標準人民幣40萬元相比,相關法律雖未對加重處罰條款的數額具體規定,但本案虛開金額超過入罪標準逾400倍,因此應當適用加重處罰條款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對被告人王某某應當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幅度內科以刑罰。

【關鍵詞】何觀舒律師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辯護律師 稅務犯罪辯護律師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虛開發票罪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