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啟動懲戒涉案被執行人未申報財產行動

法律 法制 時政 張掖日報 2017-05-13

甘肅張掖網甘州訊 2月20日,甘州區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發佈了《關於涉執行案件被執行人申報財產的通令》,限涉案被執行人4月30日之前主動申報財產、履行法律義務。截止4月30日,該院執行局共接待主動申報財產的涉案被執行人86人,核實有價值財產線索33條,因被執行人主動申報財產而執結案件21件,有力促進了執行工作的開展。

《通令》期限屆滿後,仍有部分涉案被執行人不主動申報財產,對《通令》無動於衷。為此,5月8日,該院正式啟動懲戒涉案被執行人未申報財產行動,對期限內未申報財產、虛假申報財產以及逾期申報財產的涉案被執行人,嚴格兌現《通令》關於“五個一律”的工作要求,依法予以司法拘留、罰款等法律制裁和納入失信名單庫等信用懲戒。行動開展以來,該院已對未申報財產的5名被執行人依法實施拘留,有力的震懾和打擊了被執行人不申報財產行為,維護了司法權威。

《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核心內容,是每一個被執行人的法定義務,懲戒未申報財產行動既是該院貫徹實施該《規定》的一個具體體現,也是該院做好兩年內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重要舉措,在案件沒有得到執結之前,懲戒行動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該院將始終緊盯“案件執行”這一中心目標,持續加力,常態用功,助推案件執行工作的開展。(王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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