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本質、特徵和意義

法律 憲法 馬克思主義 習近平 中國社會科學網 2019-06-05

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新時代背景下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而進行的創新性探索。近幾年,一些學者從不同角度對法治型黨組織進行了研究。從建設路徑上,有的學者認為,應促使相關建設要素構成合力來進行建設;從建設意義上,有的學者認為,法治型黨組織建設對法治型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基層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意義;從邏輯理論上,有的學者認為,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中國政治文明和政黨文明邏輯交互演繹的必然結論,有的學者則從生成邏輯、邏輯結構和價值旨歸方面進行探究。這些成果為我們進一步研究法治型黨組織奠定了學理基礎。同時,法治型黨組織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它有怎樣的特徵和內涵?仍是必須回答的問題。

一、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本質

法治,是現代文明的標誌,法治性是現代型政黨的基本特徵。中國共產黨在新時代肩負著“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為世界謀大同”的歷史使命,這內在地要求中國共產黨成為具有法治性特徵的現代型政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法治為核心理念,促使全體黨員、黨組織的各項活動都嚴格遵循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和以《憲法》為核心的國家法律,不斷增強黨組織的生命力、戰鬥力和號召力,進而維護黨中央權威的黨建活動。簡言之,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本質是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以鐵的紀律為約凝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維護黨中央權威的黨建活動。

論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本質、特徵和意義

第一,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維護黨中央權威的黨建活動。

以法治的方式治國理政,是我們黨在認識社會發展規律過程中形成的重要成果。新時代,中國共產黨肩負著“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和為世界謀大同”的重大責任,這些責任的基點是站在人民的切身利益角度將黨自身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法治型黨組織建設,就是要促使全體黨員、黨組織在嚴守鐵的紀律的基礎上,以法治的方式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法治型黨組織建設,要求全體黨員樹立底線思維、嚴守鐵的紀律,自覺拒絕有損人民群眾利益的誘惑,以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嚴格要求自己;黨組織通過法治方式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確保鐵的紀律得到貫徹落實。打鐵必須自身硬,面對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在強國之路上,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促使黨組織的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開展是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健康發展的貢獻。只有維護好黨中央的權威,才能確保黨的生命力、戰鬥力和號召力在新時代不斷提升。建設法治型黨組織,有利於以合理、正當的程序維護黨中央權威,對黨組織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具有推動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中央必須有定於一尊、一錘定音的權威。黨的地方組織的根本任務是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有助於各地方組織通過對黨內法規、國家法規的遵循,提升“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的執行效果,維護黨中央的絕對權威。同時,在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的過程中,黨中央的權威通過法治的方式得到進一步維護,全體黨員、各級黨組織不僅在行動上更在情感上自覺認同和維護黨中央的權威,自覺在黨中央的帶領下將我黨建設成為具有法治性特徵的現代型政黨。

第二,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的黨建活動。

法治人是具有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思維進而自覺踐行法治行為方式的人。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並存,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特色,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就是要使其嚴格而自覺地遵循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和以《憲法》為核心的國家法律,進而推動法治型黨組織由內而外、自然而然地形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尊崇黨章,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黨章》是鐵的紀律的總綱,作為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主體和關鍵要素,全體黨員只有不斷學習、遵守、貫徹和維護《黨章》,才能在鐵的紀律的約束下成為“法治人”。全體黨員嚴格遵循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不僅不會削弱黨的領導力,反而會使黨內風氣清正,凝聚力進一步增強,進而強化黨的領導。同時,全體黨員應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在為人民服務、走群眾路線的過程中,帶頭遵守以《憲法》為核心的國家法律,以自身成為“法治人”帶動人民群眾不斷追尋和成為具有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思維並自覺踐行法治行為方式的“法治人”。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的關鍵在於以法治為約束進行思考和行動,在於自覺遵循法律法規,發自內心地認可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使法治成為黨內的積極態勢,進而促使作為“法治人”的黨員,從他律走向自律,為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提供內生性力量。作為執政黨、領導黨,中國共產黨自身的法治建設在法治中國建設的過程中具有決定性作用。促使廣大黨員成為具有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思維並自覺踐行法治行為方式的“法治人”,就是要全體黨員將學習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常態化、制度化,在日常的理論與實踐活動中不斷加深對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認知、認同,並逐漸以成為“法治人”為目標追尋。

第三,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促使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的黨建活動。

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是指各級黨組織成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各項活動都以鐵的紀律為約凝力的黨組織。各級黨組織和全體成員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過程中,能夠在對法律的尊、學、守、用方面,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並將這項工作滲透到黨組織的各項活動中,納入到黨組織發展的各項指標中,這對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具有推動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這要求全體黨員和各級黨組織將黨員身份的先進性要求與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規範性要求緊密結合。同時,以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推動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的建設,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創新性探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發揮我黨紀律嚴明的優勢,需要從黨組織自身的法治化做起,將黨組織建設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法治性是現代型政黨的基本特徵之一,作為一個科學執政、不斷學習與創新的大黨,我黨應在馬克思主義的指導下,以時代的發展要求為導向,以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推動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建設。全面依法治國,關鍵在黨,關鍵在中國共產黨能否建成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在黨,而我黨能否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的關節點在於各級黨組織能否成為法治型黨組織。

法治型黨組織建設作為基層實踐的創新探索,對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義。從本質上看,這是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並不斷維護黨中央權威的黨建活動。

二、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特徵

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是促使黨組織在新時代背景下通過法治方式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進而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促使我黨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具備現代型政黨應具備的法治性特徵,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由此,法治型黨組織建設具有人民性、法治性、權威性和創新性的特徵。

第一,人民性。人民性是指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是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把對黨和國家的未來產生長期影響的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只有把各級黨組織建設成為法治型黨組織,馬克思主義法治型政黨建設才能落到實處,人民群眾的利益才能得到進一步維護。新時代,如何以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維護?答案是把自身建設得更加規範,提高自身為人民服務的能力。法治型黨組織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標尺,內在要求著全體黨員、各級黨組織,以鐵的紀律為約凝力,規範為人民服務的行為。建設法治型黨組織,促使全體黨員自覺地遵循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是為了提升廣大黨員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本領。人民群眾的擁護與支持,是黨永葆青春與執政地位的關鍵因素。黨組織的行動始終在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範圍內,黨員成為“法治人”,才能以合理合法的方式進一步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更好地為人民服務,進而鞏固黨的長期執政地位。

第二,法治性。法治性是指黨員和黨組織作為黨組織建設過程中的兩個關鍵要素都嚴格遵循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促使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實現法治化。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關鍵在於黨內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進而以中國共產黨的黨內法治化推動依法治國進程的加快。結構決定功能,“法治人”、法治型執政黨這樣的核心結構將更符合規範,更好地發揮黨組織的作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黨內法治得以落地生根的有效路徑,這裡的法治並不僅僅侷限於法律,而是所有對黨內具有約束力、規範力的規章制度、法律規範以及優良傳統、工作慣例等的總稱。法治不是人治,不是“一言堂”,而是黨的一切工作的開展都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程序正當性,這是促使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地生根的內在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組織要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努力在全黨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將黨內法規、國家法律作為自身行為的規範,並做到自覺遵循,成為具有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法治精神並自覺踐行法治行為方式的“法治人”,是每個共產黨員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過程中應做的貢獻。同時,黨組織的各項活動都嚴格遵循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和以《憲法》為核心的國家法律,在為人民群眾服務的過程中所作出的行為都有章法可循、有合理的依據,這必然促使黨內法治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過程中得到良好的踐行。

第三,權威性。權威性是指法治型黨組織建設通過法治方式加強自身建設,著眼的是對黨中央權威的維護、對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的維護。法治型黨組織的權威性在於在進行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過程中不斷規範黨員和黨組織的行為,促使全體黨員同志和民眾都更加信賴、信服黨的領導,並實現黨的領導的規範化。事實證明,以黨的領導的制度化、法治化推動法治建設,既對全面從嚴治黨具有強化作用,又對依法治國具有推動作用,有助於加強黨員和各級黨組織對黨中央的信賴、信服。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促使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的黨建活動,這有助於促使黨員在提升規範意識、制度意識的過程中自覺堅守“兩個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黨的領導的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強黨的領導的應有之義,也是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中國共產黨將自身建設成為法治型政黨,是在推動法治中國建設的背景下做出的戰略抉擇,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法治中國建設在基層治理中的生動實踐,對於保持黨的長期執政地位、永葆黨執政的合法地位,促使黨中央對各項事業集中統一領導具有推動作用。只有把各級黨組織建設成為法治型黨組織,馬克思主義法治型政黨建設才能落到實處。黨組織的行動始終在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範圍內,黨員成為“法治人”,才能做到“兩個維護”。

其四,創新性。創新性是指法治型黨組織建設作為新時代背景下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創新性探索,是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引領法治中國建設的創新成果。勇於創新是我們黨保持先進性與純潔性的法寶,正是在不斷創新的過程中,中國共產黨才保持著與時俱進的優秀品質。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過程中的創新成果。黨內法規是從嚴治黨管黨的標尺,廣大黨員和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內法規是從嚴治黨管黨的關鍵。建設法治型黨組織,促使全體黨員、黨組織都在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的範圍內行事,是我們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和創新做法。不斷創新,意味著我們黨既要對已經出現的問題進行破解,在新的背景下根據新的要求以合適的方式解決已經出現的問題,又要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防範於未然,通過法治的方式規範黨員、黨組織的活動有助於達成這樣的目標。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在理論上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和在實踐中執行、落實黨內法規的有效載體。在建設法治型黨組織的過程中,促使黨員、黨員幹部由“人治思維”向“法治思維”轉變,是思維上的創新;促使其行為由隨意性向規範性轉變,是行為方式上的創新;促使其監督由外在約束向內生自覺轉變,是監督方式上的創新。歸根到底,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是我黨緊跟時代步伐的黨建活動,具有創新性、突破性。

三、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意義

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深入推進,是一個從實踐上升到理論,又依靠理論進一步指導實踐的過程。無論從理論還是從實踐來看,法治型黨組織建設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探索。建設法治型黨組織有利於我黨以法治方式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永葆我黨的生命力、戰鬥力和號召力,進而促使我黨成為更符合新時代發展要求的現代型政黨。

其一,有利於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代表人民群眾的意志,始終站在人民的立場上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通過提升黨的執政本領來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一個政黨,一個政權,其前途命運取決於人心向背。人民群眾反對什麼、痛恨什麼,我們就要堅決防範和糾正什麼。”人民群眾痛恨黨員領導幹部的貪汙腐敗等問題,痛恨黨員幹部違法亂紀、不遵守黨內法規。建設法治型黨組織,就是要從黨員、黨員幹部入手,規範黨員的行為,促使黨組織通過法治的手段,防範和糾正威脅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有利於確保全體黨員和各級黨組織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助於把人民群眾賦予黨組織的權力運用得規範、行使得合理合法,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發展好、維護好。

其二,有利於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

法治型黨組織建設,對於在各個領域加強和鞏固黨的領導具有加強作用、規範作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要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從領導幹部到廣大黨員,全體黨員是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執行者,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才能促使我黨以法治方式更加規範地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的一切工作。規矩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核心要素之一,法治型黨組織建設促使各級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有助於加強這一要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規矩不成其為政黨,更不成其為馬克思主義政黨。我認為,我們黨的黨內規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和規則。”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過程中,加強黨員和各級黨組織對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遵循,對我們黨真正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具有重要意義。鐵的紀律是我們黨的執政優勢之一,通過鐵的紀律建設法治型黨組織,有利於將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促使我黨以鐵的紀律將自身打造地無堅不摧,以法治方式增強自身領導一切的能力。

其三,有利於永葆我黨的生命力、戰鬥力和號召力。

永葆我黨的生命力、戰鬥力和號召力是我黨作為執政黨、領導黨的目標追求,也是中國人民的核心利益所在。作為得到人民信任與擁護的執政黨,在實踐中不斷提升自身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是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宗旨所決定的,是在長期執政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執政自覺。加強中國共產黨的政黨法治建設既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也是黨依法執政和依法治黨的內在要求。法治型黨組織建設,有利於推進中國共產黨的政黨法治建設,這不僅不會削弱黨的領導力與權威性,反而會使我黨在法治型政黨建設的過程中,提升自身的執政水平。黨內法規的不斷健全,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將使黨的機制體制持久運行、保持活力。各級黨組織是黨的骨骼,建設法治型黨組織有利於各級黨組織規範、有序地運行與發展,在維護黨中央權威的同時,促使黨員幹部自覺地嚴格遵循黨內法規,進而自覺抵制誘惑、降低犯錯誤的概率,保持自身的廉潔,黨員、黨員幹部在法治型黨組織建設的過程中真正做到廉潔自律,促使我黨在黨內法治建設、依法治國的過程中不斷保持自身的生命力、戰鬥力和號召力。

其四,有利於我黨成為更符合新時代發展要求的現代型政黨。

現代型政黨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政黨的法治化。作為執政黨,中國共產黨既要實現自身的法治化,成為法治型的現代政黨,又要推動法治中國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以我黨自身的法治化帶動、推動、引領全社會的法治建設,既顯現了我黨的與時俱進,也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了領導保障,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的內在要求。建設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是我們黨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的自我提升和現代化轉型。以法治型黨組織建設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有利於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的落實,有利於依法治國進程的加快,有利於我黨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過程中與時俱進、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更符合新時代發展要求的現代型政黨。

綜上所述,法治型黨組織建設,從本質上看促使全體黨員成為“法治人”,黨組織成為馬克思主義法治型執政黨進而在新時代背景下維護黨中央權威的黨建活動,它具有人民性、法治性、權威性和創新性的特徵。建設法治型黨組織,有利於我黨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永葆我黨的生命力、戰鬥力和號召力,進而促使我黨成為更符合新時代發展要求的現代型政黨,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保障。法治型黨組織建設作為新時代背景下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創新探索,應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推廣,這是學界和各級黨組織應肩負的重要使命。

(作者李佳娟系蘇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博士研究生;作者陸樹程系蘇州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院副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會主義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哲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作者:李佳娟 陸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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