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黎城“6.15”系列非法印刷案一審判決

法律 政法 社會 掃黃打非 掃黃打非 2017-11-06

近期,山西省“掃黃打非”重點督辦案件,長治黎城“6.15”非法印刷案等四起印刷複製領域非法經營案先後一審判決。王某良犯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沒收非法所得35萬元;趙某紅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及非法經營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二萬元;李某增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位某宇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李某增同案);王某東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2016年4月,黎城縣文化執法部門收到紀委交辦的非法印刷經營案件線索後,迅速展開前期調查取證工作,後發現案情重大,及時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聯合開展了案件偵辦工作。經查,王某良於2012年至2016年期間,在未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變造虛假《印刷經營許可證》騙取黎城縣政府採購定點印刷供應商資格,先後非法印刷《農村愛國衛生》、《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知識》等“違規性內部資料出版物”共計8種,經營數額達400餘萬元,非法經營額達35萬餘元,其行為觸犯了非法經營罪和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

在王某良案的查辦過程中,長治市黎城縣公安部門、文化執法部門積極工作、主動出擊,又先後破獲了趙某紅非法經營案、位某宇李某增非法經營案、王某東非法經營案等三起印刷複製領域非法經營案件,形成了以王某良非法經營案為代表的系列案件,這一系列案件共涉及非法經營額近600萬,案情重大、社會影響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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