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副院長範明志一行到長汀法院調研生態司法工作

法律 法制 時政 中國法院網 2017-04-28

4月27日,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範明志一行在省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副庭長池力、市中院副院長羅永明等陪同下到長汀法院調研生態司法保護工作。調研組考察了長汀縣水土保持科教園,參觀長汀法院法官生態園,觀看了龍巖中院和長汀法院生態司法專題片,並通過座談會對生態司法的審判組織設置、工作機制、主要做法及環境公益訴訟等方面進行交流探討。調研組充分肯定福建法院生態司法經驗和做法,特別是長汀法院延伸司法職能,創設庭前“三調查”,判前“三落實”,判後“三督促”生態司法“三三”工作機制被最高院《工作簡報》刊發,在全國推廣。調研組認為福建法院很多做法值得學習借鑑,希望兩地法院加強交流溝通,共同推進生態司法保護工作。

近年來,長汀法院積極探索和完善補種復綠機制,通過落實庭前三調查、判前三落實、判後三督促的“三三”工作機制,讓被告人簽訂補種協議98份,復綠補植面積達7359畝,84.9%的被毀林地由被告人及其家屬修復。2016年2月,該院被確定為全省七個“生態環境審判示範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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