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連輸華為:兩專利無效宣告未得逞,被法院認定侵權概率大增

法律 華為 三星 運營商 李俊慧 2017-06-23

三星連輸華為:兩專利無效宣告未得逞,被法院認定侵權概率大增

文/李俊慧

雖然華為深圳中院訴三星專利侵權案,尚未有庭審結果。

但是,華為在案件中據以起訴三星侵權的三件發明專利,均已有了《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其中,兩件發明專利被決定維持有效,一件發明專利被決定宣告無效。

簡單說,在專利有效性上的較量中,目前華為以2:1的戰果領先於三星。這意味著華為深圳中院起訴三星的系列專利侵權案件,華為的贏面要大很多。

華為對決三星:中美兩地涉及至少5起專利糾紛,所涉專利達數十件

三星連輸華為:兩專利無效宣告未得逞,被法院認定侵權概率大增

2016年5月25日,華為在美國和中國提起對三星公司的知識產權訴訟,包括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

華為提交給加州北區美國地區法院公開的起訴書信息顯示,華為在美國起訴三星電子、三星電子(美國)和三星研究院(美國)專利侵權,涉案專利主要是涉及LTE標準的通信技術專利。

具體來說,華為在起訴書中聲稱三星侵權了其11項美國授權專利,這11項專利大部分都和LTE(4G)技術相關,也有涉及2G/3G技術的。

2016年6月27日,華為將三星等公司訴至泉州中院,訴稱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內的共計16款三星手機產品涉嫌專利侵權,並索賠8050萬元(含合理支出費用50萬元)。

面對華為發起的凌厲專利攻勢,三星也毫不示弱。

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北京亨通達百貨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並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共計1.61億元

顯然, 華為訴三星侵權索賠8000萬元,三星則訴華為侵權索賠1.6億元,恰好是華為索賠金額的2倍,傲慢三星欲“反制”或“教訓”華為的想法可謂“一覽無遺”。

深圳涉案專利:三件發明專利被維持有效,一件被宣告無效

三星連輸華為:兩專利無效宣告未得逞,被法院認定侵權概率大增

雖然最初華為對外宣佈在深圳起訴三星的案件,並未披露據以起訴的專利數量及內容,但是,從近期陸續已走完專利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程序的情況來看,華為在深圳中院起訴三星專利侵權的發明專利至少包含三件,分別是:“傳輸上行控制信息的方法、系統、用戶設備和基站”(專利號:201010146531.3)、“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專利號:201010137731.2)和“一種無線網絡通信裝置”(專利號:200610058405.6)。

針對前述三件發明專利,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統稱“三星”)均於2016年6月21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2017年4月11日,就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持有的名為“傳輸上行控制信息的方法、系統、用戶設備和基站”(專利號:201010146531.3)提起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經審查作出決定,“維持發明專利權有效”。

2017年4月20日,就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持有的名為“一種無線通信網絡裝置”發明專利(專利號:200610058405.6)提起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經審查作出決定,“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

2017年4月24日,就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持有的名為“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專利號:201010137731.2)提起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經審查作出決定,“維持發明專利權有效”。

由此可見,華為在深圳中院據以起訴三星專利侵權的三件發明專利,基本都是通信技術領域的關鍵技術,兩項發明專利經受住了“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審查,另有一項專利被三星“破功”。

逼退三星有戲?泉州中院一審三星敗訴,深圳中院三星料勝算不大

三星連輸華為:兩專利無效宣告未得逞,被法院認定侵權概率大增

針對華為在泉州中院起訴三星專利侵權案件,2017年3月29日,泉州中院一審判決認定,三星公司共計22款產品構成專利侵權,並判決三星公司停止製造、許諾銷售、銷售搭載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的移動終端共計22款Galaxy系列手機,同時,三星公司賠償華為終端公司經濟損失800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50萬元。

而華為深圳起訴三星專利侵權的案件,深圳中院雖未有一審判決發佈,但是,從專利無效宣告程序的較量來看,三星目前繼續在深圳敗訴的概率比較大。

此前,華為相關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此次訴訟的目的是使三星尊重華為的研發和知識產權成果,停止未獲得許可情況下的專利侵權行為,華為有權從使用其技術但未獲得專利授權的公司獲得合理賠償。

簡單說,華為發起訴訟意在讓自身的專利研發投入獲得相應市場回報,不論是與三星實現專利交叉許可授權,抑或在其他領域達成關鍵合作。

因此,在華為與三星的專利對決中,目前華為主動發起的專利大戰,華為均佔據主動優勢,三星會不會選擇“退而求和”,一方面,要看三星是否竭力走完專利反攻華為的流程,另一方面,也要看雙方之間就專利許可合作是否有了實質進展。

但總的來說,通過這場夾雜著技術、標準的法律較量,華為的實力已經得到了充分展示,這對華為持續奠定自身在通信技術包括智能手機領域的技術領先優勢和形象,都顯得至關重要。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互聯網、知識產權及電子商務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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