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消息
近日一度登上微博熱搜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你有過被踢出群的經歷嗎?
——今日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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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中
山東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長
因將微信群成員移出群聊成為被告
裁定書顯示
原告為柳某某,被告為劉某某
案件屬於人格權糾紛
柳某某訴稱,原告在微信群“訴訟服務群”內發言時,被該微信群群主劉某某移出群聊,至今無法進入該群。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群“訴訟服務群”、被告連續三天在該微信群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原告柳某某接受了澎湃新聞的採訪
微信聊天記錄也顯示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1月22日晚8點多,柳某某在一個叫“訴訟服務群”的微信聊天群裡發佈了一張自己微博的截圖,內容是他代理的一樁案子,當事人是自己的堂弟。
群主劉某某提醒他,群裡不能再說與主題無關的事,並表示“再說你就不要進這個群了”,隨後柳某某與一何姓法律人士進行對話。
柳某某被移出群聊前的部分聊天記錄截圖
從聊天記錄來看,兩人話語間火藥味頗濃,但柳某某表示自己只是與何姓法律人士開玩笑,活躍群內氣氛,“每句話最後都配了一個笑臉表情”;而劉某某某則認為柳在鬧事,於是將其踢出。
柳某某稱,自己被踢後有些意外,認為劉某此舉“太不慎重,太任性”。他曾在平度法院任職16年,於2017年5月離職,和劉某某曾是同事,“(我和他)關係挺好的,關係很隨便,沒有矛盾。”2018年11月7日,在取得律師執業證後,柳某某開始擔任律師。
被移出群后,柳某某認為老同事會把自己再拉進去,或私下進行解釋,但都沒有迴應。當天他在進行入群驗證時被劉某某拒絕,劉在群裡表示,進群需要實名,並質問群成員為何邀請被其刪除的人再次進群。
柳某某稱
“訴訟服務群”是平度法院的一個公共平臺
他的主要業務都來自於這個群
不在群裡很多信息都拿不到
他的初衷就是想回到這個群
這個群是法院立案庭為了方便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群,很多通知都在這裡面傳達。大背景是山東實行網上立案,有很多新的規定,直接通知到各個律師,屬於便民群。這是一個公共群,自己是被服務的對象,群主劉某代表法院立案庭成立了該群,辦的都是公事,無權隨意踢人。說踢就踢,那是我的“飯碗”。
事後該微信群被解散
青島中院的工作人員證實了該消息
當時是立案庭的同志們出於好心,大家是為了方便,結果柳律師在裡面發表不當言論,制止又不聽,這個群也沒法弄,所以群就解散了。
這件事也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
不少網友認為該踢
工作群就該好好工作
目前該案件還沒有最終定論
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一級合夥人張揚律師
確實在現實中很多當事人動不動就跟律師說:我要告對方賠我精神損失費!這種估計都是屬於法律電視劇看太多所導致的。精神損失費一般存在兩種情況才有可能發生,一種是人身傷害案件,另一種就是名譽權侵權案件。把人從微信群移出,不屬於名譽權受損,如果這樣都有得賠,那以後大家都不要建群了。
你怎麼看這件事?
你有過被群主踢出群的經歷嗎?
最不喜歡群裡的哪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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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珠江經濟臺(微信號:EFM974)綜合澎湃新聞、新浪微博網友評論
編輯: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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