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學推倒磕掉3顆牙,要求賠10萬加幣!為啥在加拿大官司打不贏

法律 加拿大 移民 加拿大家園 加拿大家園 2017-10-01

來自中國的移民貂先生(Diao,音譯)從來沒想到,他兒子3年前被同學推倒後掉了3顆牙,卻得不到對方的經濟賠償。

被同學推倒磕掉3顆牙,要求賠10萬加幣!為啥在加拿大官司打不贏

Ontario Superior Court judge Charney

貂先生移民加拿大後在安省定居。他兒子Joseph曾在一所高中唸書。

一天放學後,Joseph與一個華人同學一起走回家。不料,對方把Joseph推倒在地,致使他掉了3顆牙。後來,雙方家長對薄公堂,貂先生索賠10萬加元。

今年9月15日,安省法官查尼(Justice R.E. Charney)因證據不足駁回貂先生的訴狀。

道歉不代表應付法律責任

根據安省法庭的裁決文件,貂先生兒子Joseph放學後與華人同學David一起回家。

兩人路過停車場時,David從Joseph身後推搡他,Joseph失去平衡後身體向前倒,他的嘴受傷,還掉了3顆牙,需要接受根管治療。

5月,貂先生代表未成年的兒子把David與其父母告上安省法庭,並索賠10萬加元。

本案的關鍵問題在於David為何要推搡同學。雙方在這個問題上存在分歧。被告表示,原告之前挑逗和嘲笑他。不過,原告否認這種說法,稱他當時沒侮辱被告,被告的推搡動作莫名其妙。

關於事故的責任問題,貂先生認為,被告應付法律責任,因為David父親已經表示道歉。

不過,加拿大法律規定,無論什麼案件,即使某人道歉,法官也不能把這當作某人有錯或應付法律責任的證據。

受害者如何獲得賠償?

法官查尼表示,貂先生必須證明被告導致他兒子受傷,如提供警方調查報告。案發後,兒子需做手術和接受根管治療。貂先生須向法院提供手術與治療的發票。

要想獲得足夠賠償,貂先生須提供足夠的專家證據(如牙醫的記錄),以證明兒子的牙將來可能被感染、他索賠的金額合理。

如果醫藥費不超過2.5萬加元,貂先生應該去小額法庭(Small Claims Court)。他兒子修復一顆牙要花6,600多元,三顆牙加起來不足2萬元。這意味著本案不屬於安省法院的管轄範圍。

勿錯過索賠期限

多倫多律師瑞尼(Paul Riley)告訴記者,按安省法律規定,某人肢體受傷後,如果其他人有責任,受害者須在2年之內提起訴訟。

否則,受害者無法獲得任何賠償。這項規定有一些例外,如果兒童受傷後,起訴限制可延長。

瑞尼表示,案發時貂先生兒子未成年。他過18歲生日後,2年的期限才開始起作用。Joseph近日剛滿18歲,現在起訴正是時候。

另外,如果受害人因身體或心理狀況不佳,無法採取法律行動,也不受這個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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