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2名幹部因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或黨籍

法律 政治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紅網永州站 2017-06-09

紅網永州站6月2日訊 據永州市紀委消息,寧遠縣原政協副主席蔣玉明被開除公職,永州市環保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於鐵生被開除黨籍。

寧遠縣原政協副主席蔣玉明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

經市委批准,永州市監察局對寧遠縣原政協副主席蔣玉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蔣玉明在任寧遠縣政協副主席、寧遠縣中醫院院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縣中醫院少數人員公款旅遊,濫發獎金補助數額較大;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突擊提拔、調整幹部,在招聘、幹部選拔任用中收受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數額較大;違反工作紀律,同意縣中醫院虛構績效工資套取資金數額較大,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錢款數額較大。

蔣玉明身為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經濟上貪婪,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蔣玉明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永州市環保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於鐵生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經永州市委批准,永州市紀委對永州市環保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於鐵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於鐵生在任永州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下屬單位所送禮金,數額較大;違反工作紀律,玩忽職守,幫助下屬單位違規套取重金屬汙染治理項目專項資金,數額較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環保業務關聯企業主或業務員所送現金,數額較大。

於鐵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且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報市委批准,給予於鐵生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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