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建議:關於婚前買房你需要知道的10點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很多人存了一輩子的錢就是為了結婚後生活能夠美滿,可有時候人算不如天算,事實反覆無常,那麼婚前買房有哪些知識點需要get呢?今天就給大家補補吧。

律師建議:關於婚前買房你需要知道的10點


1.不要讓對方出錢買房,你出錢裝修買車。

否則,房子是對方的,裝修變成房子一部分,離婚時只剩下殘值補給你。

2.適當啃老買房,能讓父母存款的保值。

詳解: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婚前儘量買住宅,而不是買公寓。

住宅70年產權,有學區,電費便宜,稅費便宜,好出手。公寓40年產權,無學區,電費貴,稅費貴,不好出手。

4.用男方的彩禮在婚前買房,要有書面/聊天記錄證明是彩禮,否則容易變成婚前共同出資買房。

詳解:這是舉證責任問題。當男方在購房之前把彩禮打進女方賬戶,且不是什麼吉祥數字,很難直接推定是彩禮。此時,應由女方來證明。若是彩禮,則是女方個人財產;若不是彩禮,則是男方出資。當女方證明不了時,原本是女方婚前個人買房,變成雙方共同買房,產權性質由個人變共同。

5.對方出錢買房,要確定資金來源,不要在離婚的時候這錢變成是借父母或親戚的。

6.雙方有能力的話,最好兩人都把婚前首套指標都用掉了。

詳解:未婚成年人的首套房屋資格以個人作為計算單位;已婚人士的首套資格以家庭為單位。婚前兩人各擁有一個首套資格,結婚後就變成只有一個資格。

7.買賣合同、收據、轉賬憑證都要保留,款項儘量用轉賬,備註用途。不然,十年後即使去銀行查,也不容易找到這筆流水的回單。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父母出資對份額有影響。因此,出資證明要保留。

8.談婚論嫁的時候,不要偷偷單獨買房,要跟對方商量。別人雞賊,要遠離;但不能自己雞賊。如果對方不想買房,則考慮自己出資買。

9.共同出資買房,糾紛最多!建議以雙方名義買,書面確定資金來源、性質、數額,各自占房屋份額。現在不談好,就是埋雷找官司打的。

主要是因為涉及父母出資時,房屋份額的認定在法律依據上存在較大爭議,且容易變成借款。

10.但凡說借用父母名字買房(尤其是父母單位福利房),讓你參與出錢的,都只是找你無息融資而已,房子是TA父母的,離婚時最多是拿回本金。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2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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