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16位車主買車近兩年 終於拿到出廠合格證

法律 金融 法制 社會 昆明信息港 2017-04-19

“我2015年11月全款買的車,臨牌換了17次,今天總算是如願以償,拿到合格證了!”昨日,車主蘇迎寶在大理州中院拿到了夢寐以求的車輛出廠合格證,百感交集。

2015年的5月至12月間,先後有來自賓川、祥雲、洱源、鶴慶、巍山、永平、昆明、大理等地的30多人,在東風雪鐵龍大理亞超4S店購買了車,卻遲遲未能拿到車輛的出廠合格證。沒有合格證,車輛就不能落戶上牌。2016年4月13日,本報曾以《大理幾十位車主遇到糟心事 車買了快1年 臨牌都換了9張咋就是落不了戶》為題,對此事作過詳細報道。昨日,他們當中的16位車主,終於拿到了車輛出廠合格證。

2016年6月,16位車主將大理亞超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理亞超公司)及第三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亞支行訴上了法庭,14位車主將大理亞超公司及第三人光大銀行金碧路支行訴上了法庭。

經過二審,2017年2月28日,大理州中院認為,一審判決將車輛出廠合格證交付給買受人,處理正確,二審予以維持。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相比於這16位拿到合格證的車主,另外14位車主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們起訴的第三人光大銀行金碧路支行提出,雲南亞超汽車銷售服務公司是與光大銀行昆明總行簽署的金融服務網絡協議,應追加訴訟光大銀行昆明總行。14位原告追加訴訟後,光大銀行昆明總行提出了管權異議。2016年12月30日,經大理市法院裁定,駁回了光大銀行昆明總行的訴求。光大銀行昆明總行又向大理州中院提起上訴。2017年3月30日,大理州中院裁定,駁回上訴,交由大理市人民法院審理。“現在不知要拖到何時了!”一位車主說。(記者 秦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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