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法律 刑法 泗陽 成子湖 花山檢察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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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執法和處置警情時,當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警方工作。但是有的當事人不但不配合,甚至採用謾罵、推搡、毆打的過激行為阻礙民警執法,殊不知,他們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輕則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重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對於任何阻礙民警執法的行為

公安機關零容忍

依法嚴厲打擊

7月17日,泗陽縣公安局盧集派出所在成子湖公園門前處警時,陳某劍、陳某飛、張某高等人對處警民警進行辱罵吵鬧,陳某飛對民警推搡撕打,張某高及陳某劍打砸警車,造成處警警車後擋風玻璃損壞,車身受損,陳某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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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執法和處置警情時,當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警方工作。但是有的當事人不但不配合,甚至採用謾罵、推搡、毆打的過激行為阻礙民警執法,殊不知,他們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輕則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重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對於任何阻礙民警執法的行為

公安機關零容忍

依法嚴厲打擊

7月17日,泗陽縣公安局盧集派出所在成子湖公園門前處警時,陳某劍、陳某飛、張某高等人對處警民警進行辱罵吵鬧,陳某飛對民警推搡撕打,張某高及陳某劍打砸警車,造成處警警車後擋風玻璃損壞,車身受損,陳某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陳某飛、陳某劍、張某高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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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執法和處置警情時,當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警方工作。但是有的當事人不但不配合,甚至採用謾罵、推搡、毆打的過激行為阻礙民警執法,殊不知,他們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輕則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重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對於任何阻礙民警執法的行為

公安機關零容忍

依法嚴厲打擊

7月17日,泗陽縣公安局盧集派出所在成子湖公園門前處警時,陳某劍、陳某飛、張某高等人對處警民警進行辱罵吵鬧,陳某飛對民警推搡撕打,張某高及陳某劍打砸警車,造成處警警車後擋風玻璃損壞,車身受損,陳某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陳某飛、陳某劍、張某高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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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執法和處置警情時,當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警方工作。但是有的當事人不但不配合,甚至採用謾罵、推搡、毆打的過激行為阻礙民警執法,殊不知,他們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輕則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重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對於任何阻礙民警執法的行為

公安機關零容忍

依法嚴厲打擊

7月17日,泗陽縣公安局盧集派出所在成子湖公園門前處警時,陳某劍、陳某飛、張某高等人對處警民警進行辱罵吵鬧,陳某飛對民警推搡撕打,張某高及陳某劍打砸警車,造成處警警車後擋風玻璃損壞,車身受損,陳某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陳某飛、陳某劍、張某高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不要對法律存有任何蔑視的心態,

因為警察蜀黍是正義的小夥伴,

如果你不信,你再看以上四人!

被!拘!了!

法律小貼士

1、阻礙執行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2、妨害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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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執法和處置警情時,當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警方工作。但是有的當事人不但不配合,甚至採用謾罵、推搡、毆打的過激行為阻礙民警執法,殊不知,他們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輕則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重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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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飛、陳某劍、張某高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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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對法律存有任何蔑視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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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貼士

1、阻礙執行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2、妨害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

阻礙執法,任性妄為,這一家4口被抓!!


維護一線民警執法辦案權威

就是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警察執法權威

來源:搜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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