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湖北紀委通報了46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法律 荊門 王建軍 三農 黨員生活 2017-08-02

本週,湖北各地紀委通報了46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件,涉及湖北9地市,共74人。

本週,湖北紀委通報了46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黃岡通報10起扶貧領域的典型案例

1.黃州區陳策樓鎮白虎榜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周盛濤違規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周盛濤提議並以該村會計孫金泉的名義違規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7500元。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該村違規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7500元。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該村為不符合條件的建房戶違規申報並領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5000元。2016年10月8日,黃州區陳策樓鎮黨委給予周盛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孫金泉黨內警告處分。

2.團風縣但店鎮朴樹店村違規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但店鎮朴樹店村違規套取該村2016年度整村推進項目資金7.9萬元,其中4萬元用於發放村幹部工資,3.9萬元用於村委會日常開支。2017年4月17日,團風縣但店鎮紀委分別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方新春、村委會副主任熊解文、財經委員熊世忠、婦女委員豐冬娥留黨察看兩年處分。2017年3月24日,但店鎮紀委對負有項目資金監管不力責任的但店鎮水利站站長王愛軍進行誡勉談話,對審核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的但店鎮駐村幹部汪洋、鎮扶貧辦主任熊喜元進行通報批評。

3.紅安縣城關鎮況家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程剛違規領取扶貧搬遷資金問題。2014年9月,紅安縣城關鎮向況家畈村下達了2013年度扶貧搬遷資金申報指標。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程剛以其妻子李某的名義違規申報並領取2013年的扶貧搬遷資金5000元。2016年5月11日,紅安縣紀委給予程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麻城市鐵門崗鄉風亭崗村違規向低保戶、五保戶收費問題。2011年至2015年,王院生在擔任風亭崗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期間,該村以合作醫療費、農戶建房費等名義違規向低保戶、五保戶收取資金共計43350元,虛報冒領國家危房改造資金21000元。此外,該村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9月28日,麻城市鐵門崗鄉紀委給予王院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羅田縣城投公司副主任兼大河岸鎮南家山村第一書記張勇違反精準扶貧工作紀律問題。2016年7月4日,羅田縣委、縣政府督察組對各鄉鎮駐村工作隊到崗救災情況進行重點督查時,發現張勇自擔任大河岸鎮南家山村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隊長以來,違反精準扶貧工作紀律,長期脫離扶貧崗位未按要求在駐點村住宿。2016年7月7日,羅田縣紀委給予張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英山縣金家鋪鎮李河村黨支部書記閔水山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問題。2016年,金家鋪鎮李河村在脫貧驗收過程中,對江某某進行家庭收入核算時,誤認為其子已享受“雨露計劃”,導致其家庭收入統計失實。李河村黨支部書記閔水山作為該村精準脫貧工作第一責任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2017年4月14日,英山縣金家鋪鎮紀委給予閔水山黨內警告處分。

7.浠水縣白蓮鎮連二塘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吳怡祥履責不到位問題。2016年,吳怡祥在入戶調查、核實相關情況時,對該村錢某夫婦的年人均收入計算有誤,導致2016年精準識別中該戶符合低保條件應上報而未上報。該問題被國務院精準扶貧第三方評估檢查組發現,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1月16日,浠水縣紀委給予吳怡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蘄春縣彭思鎮劉塹村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6年5月,蘄春縣彭思鎮劉塹村財經委員葉細國以李某(系該村五保戶,2009年李某享受了國家危房改造資金5000元)名義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10500元,用於建設村福利院。彭思鎮城建規劃所幹部嶽大能負有審核把關不嚴的責任。2017年3月15日,蘄春縣彭思鎮紀委分別給予葉細國、嶽大能黨內警告處分。

9.武穴市漁政船檢港監管理局工作人員劉素兵、項明強履責不到位問題。2016年10月,在石佛寺鎮孫福二村脫貧驗收工作中,駐村第一書記劉素兵和結對幫扶人項明強未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在貧困戶孫某某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報數據中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脫貧條件的孫某某成為脫貧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6月5日,武穴市紀委分別給予劉素兵、項明強黨內警告處分。

10.黃梅縣特殊教育學校用低保金抵扣學生生活費問題。2014年12月,黃梅縣特殊教育學校為符合低保條件的學生申報城鎮低保。在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程建雄主持召開校班子成員會集體研究同意下,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該校共違規抵扣學生低保金735630元用於學生生活開支。2017年5月25日,黃梅縣紀委分別給予程建雄、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羅響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荊門通報4起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典型案件

1.荊門市物資總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煒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5年4月,張煒為應對市國資委年度目標考核和監事會年度檢查,以及掩蓋個人侵吞下屬公司資金的違紀事實,與某建築裝飾公司經理龍某和某投資有限公司法人肖某一起串供堵口,統一口徑;2016年8月,市國資委對市物資總公司借款事宜調查期間,張煒害怕個人違紀事實暴露,又與龍某和肖某合夥將上述違法所得,作為龍某借款本金,存入該下屬公司賬戶,試圖掩蓋事實真相。2016年12月,經市委批准,市紀委決定連同張煒其他違紀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7年1月,經市政府批准,市監察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2.荊門市供銷社原黨委書記、主任瞿德銀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6年下半年,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荊門市某康復中心涉嫌公款私存和騙取財政資金問題進行調查期間,瞿德銀害怕其向該中心法定代表人金某索要現金的問題暴露,採取退款、串供堵口等方式,妨礙組織調查。2015年上半年市某公司副總經理徐某為解決兒媳王某在市殘聯進編問題,給瞿德銀送現金。2017年2月,瞿德銀因害怕事情暴露,與徐某串供堵口訂立攻守同盟,妨礙組織調查。2017年5月,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紀委、市監察局決定連同瞿德銀其他違紀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劉為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6年11月,某置業公司原股東郭某涉嫌犯罪被刑拘,劉為虎擔心在該公司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的一套商品房的事情敗露,邀約東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原大隊長李培成、該置業公司股東楊某商量對策,統一口徑,對抗組織審查。2017年1月,經東寶區委批准,東寶區紀委決定連同劉為虎其他違紀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5月,市公安局給予劉為虎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刑偵大隊原大隊長李培成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6年11月,某置業公司原股東郭某涉嫌犯罪被刑拘,李培成擔心在該公司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的一套商品房的事情敗露,應劉為虎邀約和該置業公司股東楊某一起商量對策,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2017年1月,經東寶區委批准,東寶區紀委決定連同李培成其他違紀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5月,市公安局給予李培成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宜昌通報8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1.宜都市松木坪鎮廟河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以忠違規為兒子操辦“升學宴”問題。2015年8月22日至23日,劉以忠違規為兒子操辦“升學宴”,接受禮金16300元。2015年10月,劉以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當陽市王店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曹敏違規為兒子操辦“升學宴”問題。2015年8月16日,曹敏借其岳父70歲生日之機,違規為兒子舉辦“升學宴”,收受禮金47100元。2015年9月,曹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大堰鄉趙家堰村黨總支委員、治調主任王衛違規為兒子操辦“升學宴”問題。2016年8月14日,王衛利用該村小學操場,違規為兒子舉辦“升學宴”,收受禮金23300元。2016年8月,王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秭歸縣郭家壩鎮荒口坪村二組組長袁學安違規為兒子操辦“升學宴”問題。2016年8月26日,袁學安在明知嚴禁操辦“升學宴”紀律規定,且在村“兩委”幹部反覆提醒下,仍然在家中違規操辦兒子“升學宴”,收受禮金4500元。2016年12月,袁學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 2015年6月至12月,宜都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要素不齊全報銷接待費;同時還存在用單位資金給本人子女及職工子女購買商業保險等問題,院長餘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 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枝江市政府採購中心原主任王洪華多次收受該市政府採購協議供應商贈送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並接受供應商安排的宴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宜昌市夷陵區教育局後勤辦副主任王龍在兼任區教育服務部經理期間,違規發放津補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2017年1月27日(春節期間)晚,宜昌市伍家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梅雲成違規使用公務用車,梅雲成還有其他違規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恩施通報7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1.利川市沙溪鄉黃泥村黨支部書記王光紅、原黨支部副書記周雲祥落實精準扶貧政策不力問題。利川市沙溪鄉黃泥村黨支部副書記周雲祥在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優親厚友,在明知其堂兄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仍將其申報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且未如實上報其堂兄家庭收入情況。黨支部書記王光紅在扶貧對象精準識別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7年1月,利川市紀委給予周雲祥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王光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建始縣業州鎮茶園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齊正鬆,黨支部副書記王建軍落實精準扶貧政策不力問題。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2月,建始縣業州鎮茶園溝村在落實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中,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齊正鬆,黨支部副書記王建軍未按規定對評定貧困戶名單進行公示公開即直接上報,且經過精準甄別後,仍有部分上報的貧困戶不符合政策。2015年8-11月,齊正鬆利用職務之便,與農戶合夥虛報套取國家農村安全飲水分散供水工程補貼共計15600元,其中齊正鬆獲得1600元。2017年3月,建始縣紀委給予齊正鬆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王建軍黨內警告處分。

3.宣恩縣高羅鎮水塘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田英雨落實精準扶貧政策不力問題。2014年9月,時任宣恩縣高羅鎮水塘村黨支部書記田應雨在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摸底調查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在未經過認真核查的情況下,將已故多年村民黎某某、田某某納入精準扶貧對象,直至2016年4月仍未將其剔除。2017年3月,宣恩縣高羅鎮紀委給予田應雨黨內警告處分。

4.咸豐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廖忠民違規修建私房、圈佔國有土地問題。2006年12月,廖忠民與他人聯合競拍一國有掛牌出讓土地後違規修建私房,且在建房過程中對房屋佔地以外的國有存量土地進行硬化圈佔。後被咸豐縣人民政府處理,於2015年12月向咸豐縣國土資源局繳納土地出讓金,並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廖忠民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4月恩施州紀委給予廖忠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咸豐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蔡紅平違規修建私房、圈佔國有土地問題。2008年1月,咸豐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蔡紅平丈夫田某某與他人聯合競拍一國有掛牌出讓土地後違規修建私房。2014年底,蔡紅平等兩戶對新修房前院壩國有存量土地進行硬化圈佔。後被咸豐縣人民政府處理,於2015年12月向咸豐縣國土資源局繳納土地出讓金,並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蔡紅平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4月,恩施州紀委給予蔡紅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宣恩縣政協原調研員郭大國違規修建私房售賣問題。2001年,時任鶴峰縣副縣長郭大國以他人名義,與其親屬共同出資在宣恩縣城購買3間門面。2011年,郭大國與他人合夥對該門面進行翻修並出售。郭大國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4月,恩施州紀委給予郭大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建始縣政協副主席田平亞借銀行信貸資金違規轉貸牟利問題。2014年4月,建始縣政協副主席田平亞以轉貸牟利為目的,以其親屬的房屋作為抵押,通過擔保公司擔保,以房屋裝修為由向銀行套取信貸資金100萬元後轉貸他人賺取利息差。2017年3月,恩施州紀委給予田平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十堰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鄖陽區城關鎮武陽嶺社區違規支出誤工費、加班費、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共計244035元。經城關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城關鎮武陽嶺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劉明生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財政所包村會計龔萍批評教育處理。

2.2013年1月,鄖陽區梅鋪鎮違規給各村支部書記發放補助8500元。經梅鋪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梅鋪鎮民政辦主任王萍誡勉談話處理;經鄖陽區紀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梅鋪鎮黨委原書記肖大海,梅鋪鎮黨委原副書記、鎮長王顯鋒批評教育處理。

3.2013年,鄖陽區葉大鄉新潮村違規發放辦公費、交通費、電話費等津補貼共計14600元。經葉大鄉黨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葉大鄉新潮村黨支部原書記曾立洲,葉大鄉新潮村黨支部書記張德寶,計生主任、婦女主任周華,黨支部委員鄭若成誡勉談話處理。

4.2015年至2016年2月,鄖陽區譚山鎮中心學校和譚山鎮中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公務接待活動中違規核銷香菸共計77盒1879元;譚山鎮中心學校違規發放節假日值班補助費570元。經鄖陽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譚山鎮中心學校原校長周明黨內警告處分。

5.2015年6月,鄖陽區大柳鄉違規發放計生專幹津貼11000元。經大柳鄉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大柳鄉計生辦主任譚崇斌誡勉談話處理;分別給予大柳鄉財政所所長李輝勝、財政所負責計生辦會計張前進批評教育處理。

6.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鄖陽區城關鎮城北社區違規發放獎金、補助共計21950元。經鄖陽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城關鎮政府工勤人員兼城北社區黨支部書記石金文誡勉談話處理;給予城關鎮財政所負責社區會計陳麗批評教育處理,責令城關鎮城北社區原書記柏化恆作出書面檢討。

荊州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7年4月9日,鬆滋市農機局新江口鎮農機服務中心主任龐風雷,違規操辦妻子“生日宴”,邀請親戚和農機系統同事參加並收受禮金,受到免職處理。鬆滋市農機系統12名黨員幹部參加“生日宴”並送禮金,分別受到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同時,對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的鬆滋市農機局分管副局長張俊勇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鬆滋市農機局局長王四新、農機監理站站長朱志勇分別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2.2017年4月29日至30日,公安縣麻豪口鎮工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鄒少明暗中安排兒子兒媳分期分批在公安縣藕池鎮幸福村某農莊、某酒店操辦其孫子“滿月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在麻豪口鎮委、鎮紀委事前反覆教育提醒的情況下,鄒少明當面承諾不違規操辦,暗中卻分期分批操辦,並在事後組織找其談話時不如實說明情況。鄒少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被免去村委會主任職務。

3.2013年至2016年,監利縣白螺鎮副科級幹部、計生辦主任高海清,先後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喬遷宴”及兒子婚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白螺鎮計生辦主任職務。

4. 2015年至2016年,荊州市沙市區岑河小學校長範如舉,先後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和孫女“滿月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2017年4月13日至14日,石首市繡林街道辦事處路家鋪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楊鎮濤,違規操辦女兒“滿月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2016年11月12日,荊州市荊州區畜牧獸醫局畜牧科科長梅松林違規操辦女兒“滿月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2016年3月5日,洪湖市洪湖經濟開發區茅埠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熊雪蘭,默許妻子在哥哥熊某家中違規操辦兒子“生日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2017年1月1日至2日,江陵縣馬家寨鄉黨委委員、副鄉長劉明,違規操辦“喬遷宴”, 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黃石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大冶市金牛鎮龍潭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世陽等人虛報套取糧食補貼問題。2007年至2015年,徐世陽夥同副主任白漢臣、財經委員張遠生、計生委員鄭翠英等人,利用職務之便套取糧食補貼共計45000餘元。其中,徐世陽分得15000餘元;白漢臣分得8600餘元;張遠生分得13000餘元;鄭翠英分得7600餘元。2017年1月,徐世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白漢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遠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鄭翠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陽新縣王英鎮新街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應棠違規收取精準扶貧對象異地搬遷保證金問題。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陽新縣王英鎮新街村以每戶2500元的標準違規收取精準扶貧異地搬遷點貧困戶43人保證金共計107500元。2017年3月,劉應棠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被依法罷免村委會主任職務。

3.陽新縣楓林鎮楊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繼勝違規領取退耕還林項目資金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黃繼勝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改變退耕還林面積和地點,以其父和其妻名義違規領取退耕還林補貼共計7625元。同時,黃繼勝在任陽新縣楓林鎮漆坊村黨支部書記職務期間,漆坊村存在截留、挪用扶貧、血防項目資金等問題。2017年2月,黃繼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ND

來源 | 綜合 湖北省及各市州紀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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