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老賴”,在一酒店吃喝消費上百萬元,拒不還款被法院拘留

法律 經濟 投資 刑法 河南商報 2017-06-05

鄭州一“老賴”,在一酒店吃喝消費上百萬元,拒不還款被法院拘留

河南商報-掌中河南記者 王琦 通訊員 馬欽閣 張穎

在經濟活動日趨活躍的當下,有人借錢用於投資,有人借錢用來應急,而關某卻因大吃大喝欠下百萬鉅款,還成了“老賴”。

面對如此“老賴”,近日,鄭州市二七區法院使出了“殺手鐗”:依法對關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2006年至2010年,被執行人關某在鄭州市某飯店累計消費140餘萬元,經飯店催要,關某陸續償還36萬元,剩餘100餘萬元欠款遲遲不予償還。

2016年6月,該飯店將關某起訴至二七區法院,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關某償還飯店欠款109萬餘元及利息。

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多次做被執行人關某工作,要求其按生效判決履行法定義務,關某承諾於2017年3月底前先行償還飯店欠款20萬元。

眼看已經超出約定還款期限兩個月了,但關某仍沒有還款的打算,執行人員只能將關某“請”到法院。

由於關某的欠款原因比較特殊,不屬於為擴大經營或資金暫時困難引發的借款,而是吃喝招待產生的糾紛,按常理應該具備償還能力,關某卻拒不履行,二七法院據此依法作出對關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承辦法官提醒,為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及權威,對於像關某這種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將予以嚴厲打擊,如果情節嚴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院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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