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一男子16歲起瘋狂作案 23歲已“四進宮”

法律 摩托車 法制 社會 南陽報業傳媒 2017-06-09

南陽一男子16歲起瘋狂作案 23歲已“四進宮”

“留守兒童”趙某因從小被父母不幸的婚姻拋棄,寄養在別人家,後因生活貧困放棄學業,流浪社會,從16歲開始,在7年時間裡夥同他人多次做案被四次審判,刑期累計達到13年7個月。

2013年11月7日凌晨,趙某夥同他人竄至淅川縣新建路計劃生育指導站院內,盜走5輛摩托車。案發後,其中一輛踏板摩托車被公安機關追回,現已發還被害人。另查明,趙某2016年9月22日因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

新野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照法律規定,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與前罪判處的有期徒刑9年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9個月。

法官提醒,現在許多父母外出打工,將孩子留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但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對孩子多盡一份心,多負一份責,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愛,才能在良好的家庭環境中健康快樂的成長。

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李葭 通訊員 王香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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