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東區法院:敢亮執行利劍 速結小標的案件

法律 法制 社會 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12-15

“楊某與戴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標的額只有15800元,請承辦法官做好拘傳拘留材料,將戴某採取拘留措施,以拘促執。”

“胡某與江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標的額不到30000元,江某拒不履行,也不露面,將其手機號碼設為失信彩鈴,並限制高消費,倒逼他露面履行。”

“高某與鄧某撫養費糾紛一案,標的額才5000元,其拒不履行就向其單位發送協助通知書,直接扣劃工資收入。”

以上的一幕幕,是湘東區法院在小標的案件的集中統一執行過程中的安排部署。該院從10月份開始通過篩選,以三萬元左右為標準統計出小標的案件,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小標的案件的集中統一執行。該院在執行中,一方面通過積極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推送司法建議書、拘傳、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加大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和打擊力度;另一方面,積極運用該院建立的“法院+”執行模式,充分發揮各鄉鎮街網格長熟悉村社民情的優勢,為法院查人找物提供幫助,極大的提高了執行效率。

在為期兩個月的小標的案件集中統一執行行動中,該院共執行三萬元以下的小標的案件40件,執行完畢29件,因達成和解終結8件,因確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本3件,拘留11人,拘傳32人,執行到位金額428831元,案件執行到位率達91.52%。通過小標的案件的集中執行,及時保護了申請人的勝訴權益,充分展示了法院執行的力度和決心,有力維護了法院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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