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縣公安局“放管服”16項便民利民措施

法律 社會 馬龍警方 2017-04-30

根據曲靖市公安局治安、出入境部門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和要求,馬龍公安局結合全縣實際,推出治安、出入境便民利民16項舉措,深化“放管服”工作。

一、治安部門推出 14項:

1、進一步簡化戶籍事項審批程序。群眾辦理戶籍事項需所領導審批的,所長不在的由當日值班所領導審批,所領導都不在的,由戶籍民警電話彙報後,先行辦理,事後補批,絕不允許讓群眾因此坐等或往返。

2、進一步減少辦事中間環節。對符合遷移、出生落戶、戶口註銷條件而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未簽署意見的,戶籍民警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直接辦理;在辦理戶政業務中,申請人基本信息、親屬關係、落戶情況等證明材料不全,凡通過人口信息系統能查詢到當事人準確情況的,不得再要求當事人提供戶籍證明、村(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未落戶證明等相關證件、材料。

3、提供群眾辦理居民身份證可在雲南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辦證接待大廳領取或直接郵寄到個人等服務。

4、在全縣範圍內清理排查無戶籍人員,列出無戶籍人員清理排查登記表,區分情況,限定時限,逐一解決。

5、全面放開縣城鎮和建制鎮(含鄉)的落戶限制,在全縣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6、放寬城鎮直系親屬投靠落戶條件。三代以內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在實際居住地投靠落戶,不受年齡限制。

7、放寬大中專(技校)學生落戶條件。大中專學生入學時可自願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學校,;畢業後落實工作的,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畢業後未落實工作的戶口遷移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父母戶籍所在地。

8、健全流動人口管理制度。根據《雲南省流動人口管服務理條例》進一步完善居住證制度,流動人口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在居住地申領《雲南省居住證》,對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9、戶籍(辦證)室直接受理的戶籍業務,對證明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可當場辦理的項目,經辦民警要一次性辦結;對手續不齊全、無法當場辦結的事項,填寫《補充材料通知書》告知群眾辦理相關業務所需全部材料。對於不符合政策規定的申報事項,要向群眾解釋清楚,講清政策和規定,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10、戶籍(辦證)室懸掛《戶口辦理指南》、《戶籍內勤民警工作職責》、《公安部七項戶籍便民利民措施》等制度,公開辦理戶口、身份證等證照的條件、時限、程序、收費標準、依據、辦事制度等。併為群眾提供戶口、身份證明等方面的辦事指南。在群眾的活動區域配備桌椅、紙張筆墨、飲水用具等便民設施。

11、戶籍室民警及輔警工作期間必須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規定著裝上崗,警容嚴整、舉止端莊、使用文明語言,熱情周到。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落實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預約(上門)服務、延時(錯時)服務、失職問責等服務制度。

12、啟動利用互聯網+“微信”、“QQ視頻”等信息化手段,提供無證旅客住宿身份核驗。

13、全面開展互聯網受理民爆物品審批,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證網上審批。推廣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配送、爆破作業一體化經營模式,宣傳引導由營業性爆破公司實施爆破,減少人員接觸爆炸物品,防止民爆物品流散社會,保障安全。

14、推廣散裝汽油APP管理模式,群眾攜帶身份證到加油站便可隨到隨加。因系統等原因散裝油APP不能錄入加散裝汽油人員信息時,可以先由加油站工作人員先用紙質登記後直接加油給群眾,並及時將加油人員信息通知派出所核查。

二 、出入境部門推出2項:

15、持續開展“廷時服務”,堅持“不辦完、不下班”的原則,受理公民因私出國護照、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儘量當場辦結,對於材料不齊全的,先受理,後補齊材料。始終秉承微笑熱情的服務態度,能一次辦完證件決不讓群眾跑兩次。

16、為特殊人群開通“綠色通道”。對學生、孕婦、殘疾人和老人實行優先辦理;殘疾人和老人辦證實行“一對一”跟蹤(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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