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偽裝者”自作聰明 慣偷再被起訴

法律 偽裝者 政法 社會 黔南州人民檢察院 2017-03-29

犯罪嫌疑人羅某某於2016年9月因盜竊被義烏市公安局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然而在監視居住期間羅某某違反規定,未經執行機關批准擅自離開監視居住住所,返回戶籍地貴州省羅甸縣,並在當地再次行竊,後被公安局機關抓獲。近日,羅甸檢察院受理羅某某涉嫌盜竊審查起訴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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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從義烏市返鄉沒多久的羅某某再次起犯意,夥同黃某某、王某伺機進行盜竊。當月13日凌晨,三人認為醫院人口流動量較大犯罪不易被察覺,即決定到當地某醫院“轉轉”,凌晨2時,三人中王某負責在醫院住院部樓下放風,羅某某與黃某某則竄入住院部尋找作案目標。上樓時,羅某某與黃某某發現在樓梯間處晒有醫務人員的白大褂一件,黃某某提出穿上白大褂偽裝成醫生更方便行竊且不容易被人察覺,羅某某當即同意,並由黃某某穿上白大褂,羅某某帶上口罩,二人偽裝成醫務人員進入病房區,並很快鎖定了目標——將熟睡中的許女士的手提包盜走,從包中翻出手機一部、現金600餘元,後二人將手提包、白大褂丟棄在樓梯間處,與放風的王某一起逃離現場。

歸案後,羅某某如實交代其在浙江省義烏市盜竊4次、在羅甸縣盜竊2次的犯罪事實。因羅某某違反監視居住規定且在監視居住期間再次故意犯罪,該院於2017年12月22日決定批准逮捕羅某某。

「案例」“偽裝者”自作聰明 慣偷再被起訴

2017年2月22日,該院受理羅某某涉嫌盜竊一案(黃某某、王某另案處理),經審查認定羅某某多次盜竊,涉案數額較大,目前該案已移送起訴至羅甸縣法院。

文 / 馬月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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