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市委政法委用80天化解一樁歷時4年的信訪積案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新湖南 2017-06-22

債務糾紛致傷 不滿裁定上訪

湯武是益陽高新區謝林港鎮玉皇廟村人,在經營筷子廠時欠卜光兩萬餘元貨款,因經營不善被多次催討沒有償還。

2014年1月23日,卜光來到玉皇廟村找湯武追討欠款,二人為此發生爭執,在拉扯中,卜光揮拳擊中湯武右眼,當場致其右眼受傷流血。

湘雅二醫院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湯武右眼盲,構成重傷二級。

益陽市委政法委用80天化解一樁歷時4年的信訪積案

(5月27日,工作組在謝林港鎮政府組織調解)

2014年11月18日,朝陽公安分局於對卜光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次年2月,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卜光犯故意傷害罪,向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然而,在法庭審理中,卜光及其辯護律師對傷情鑑定提出異議,認為湯武在進行鑑定時沒有民警陪同,申請重新鑑定。

合議庭評議後同意了卜光的申請,要求湯武對傷情重新鑑定,然而,湯武認為自己經過了多個醫院十多次檢查,堅決不同意再鑑定傷情。

2015年11月19日,赫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向赫山區人民法院撤回起訴。

隨後,法院裁定準許撤訴。很快,赫山區人民檢察院對卜光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此後,湯武多次上訪纏訪,要求政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這一信訪案成為影響當地信訪維穩工作的一大難題。

全面追根溯源 領導帶頭攻堅

湯武信訪案是否真的“打了死結”?作為包案領導,益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董嵐決定會一會信訪人湯武。

今年3月7日,董嵐組織相關單位對案件的成因、處理進行了認真分析,並還對案件的化解提出了明確要求:一切從頭開始,成立一個新的工作班子,從案結事未了、案件程序是否存在瑕疵、幹警是否有違規行為等方面進行調查,作為2017年執法監督第一案、律師參與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第一案。

益陽市委政法委用80天化解一樁歷時4年的信訪積案

(工作組成員向其解釋宣講法律)

工作組剛介入湯武案時,政法各家對案件的認識不統一、政法單位和基層黨委政府的意見不統一,工作人員和雙方親屬對案件的看法也不一致,而湯某武本人法律知識不多,缺少主見。

要促進案件化解,必須將各方思想統一到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上來。

工作組將湯武到各醫院做的14次檢查鑑定、鑑定員到庭陳述內容、庭審筆錄中各方的陳述內容逐一分析後,各方的思想認識漸趨統一——湯武反映的刑事案件已經被赫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了不起訴決定,該法律文書已生效,因此,只有湯武配合重新鑑定或者提起自訴才能再次啟動刑事訴訟程序。

與此同時,工作組多次做湯武的法律解釋工作,打消了他想通過上訪達到訴求目的的念頭,明確告知如果仍不聽勸阻執意非訪,必將依法受到處理。此外,律師還從當事人的角度為湯武提供了詳細的法律服務,湯武明確表態不再上訪,積極配合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案件。

湯武的上訪心態不再那麼“理直氣壯”了。

為徹底有效化解矛盾,幫助兩個家庭重新走上正軌,工作組驅車上千裡,走訪了十餘名親友,特別是由律師為湯武及其親友分析了各種法律程序的訴訟風險,通過給當事人陳清利弊,讓他們找到心理和利益平衡點,從而趨利避害做出理性選擇。

最終,湯武主動請求對民事部分進行調解。工作組對全案進行了認真評判並徵求了相關部門的意見後,確認民事調解依法可行,有助於一攬子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

(文中湯武、卜光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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