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高新區法院 欠錢不還成老賴 大家見到請舉報

法律 政法 社會 鄭州高新區法院 鄭州高新區法院 2017-09-02

執行內容:原告李芬芬訴被告秦志永、趙芳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我院做出的(2015)開民初字第11882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秦志永、趙芳向原告李芬芬償還本金1586041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秦志永、趙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李芬芬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後,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我院決定將秦志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我院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鄭州高新區法院 欠錢不還成老賴 大家見到請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趙芳

性別:女

年齡:38

身份證號:4108111979XXXX9128

執行法院: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5)開民初字第11882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鄭州高新區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1586041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住所地: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鼎路與百福路龍祥苑15號樓2單元5樓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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