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追債不講法律講武力 貴陽市公開審理12人涉黑組織

法律 經濟 黑社會 法制 社會 貴州都市報 2018-12-13

在貴陽市南明區註冊成立獵狐信息諮詢服務部後,江太國招攬四川資陽籍另11人蔘與,打著“律師全國追債”的幌子開展追債業務,期間以暴力、威脅、滋擾、貼身跟隨、“談判”等手段,多次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輕傷1人、非法拘禁6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4個月的嚴重後果。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等數罪。12月10日,貴陽市雲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律師”追債不講法律講武力 貴陽市公開審理12人涉黑組織

12名被告人被押到法庭開審。

​​為謀取非法經濟利益 成立信息諮詢服務部

在庭上,貴陽市雲巖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江太國為謀取非法經濟利益,於2016年6月17日以被告人朱磊的名義,在貴陽市南明區金融街註冊成立了貴陽市南明區獵狐信息諮詢服務部。2017年6月,被告人朱磊因擔心出事,將該公司註銷。2017年6月6日,被告人江太國以自己的名義,在相同地址成立了貴陽市南明區獵狐商務信息服務部,該服務部經營範圍為商務信息等。

據公訴人稱,該服務部成立後,為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擴大公司規模,採取成員介紹後加入的方式,先後招攬四川省資陽籍被告人江太軍、朱磊、朱小康、劉星、李劍、李祖明、林勇軍、楊萬及、江偉、何壩、李戰彬等吸毒、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加入。

成員中多人有犯罪前科,由被告人江太國安排集中住宿,同時以“以老帶新、口口相傳”的方式,交代公司的規矩和規避法律打擊的方法開展相關業務。該公司由江太國負責,所有成員都可自行接單,但接單後必須給江太國彙報,由江太國負責組織人員追討,接單後的利益分配為:江太國提取佣金20%作為公司運營成本(交通費、水電費等),50%由接單人提取,剩下30%由其餘參與追債人員平分。

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以江太國為首的犯罪組織,通過多次組織實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傷害等犯罪,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江太國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朱磊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有明確的層級和職責分工,內部有約定俗成的紀律、規約。

“律師”追債不講法律講武力 貴陽市公開審理12人涉黑組織

12名被告人被押到法庭開審。

打著“律師追債”的幌子 簽訂委託合同300餘份

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在被告人江太國的統一組織、領導下,該組織製作統一格式和內容的“律師全國追債”廣告,在“黑車”後窗玻璃、三輪車身等進行張貼,對外宣傳、招攬追債業務,與他人簽訂委託合同300餘份,委託追債金額人民幣8368.0401萬元,按債務金額的比例收取佣金,合同中約定的佣金達人民幣1445.2729萬餘元。

江太國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在南明區、黔西縣、惠水縣、獨山縣等地非法追債,聚斂了大量錢財。

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被害人所在地貴州省惠水縣蘆山鎮中學附近、黔西縣協和鄉小學、南明區農耕印象碗碗香餐館、貴陽市火車站等區域造成重大影響,對學校、餐館工作人員和附近群眾造成極大的心裡恐慌,嚴重破壞了上述區域的正常教學、工作秩序及周邊群眾的生活秩序,社會危害性大。

該案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後陳述,合議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圖文:記者 張斌 孟劍飛

來源:貴州都市報、都市E家

編輯:皮亞丹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