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東昇村的工業廢物填埋區域內隨處可見這種含有礦物油的泥塊。南都資料圖
南都訊 記者李鵬記者從惠城區檢察院得到消息,近日,惠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汙染環境罪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2016年下半年起,群眾多次舉報稱位於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辦東昇村的信利廠旁邊一回撥地被非法傾倒汙泥。仲愷公安分局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光、古某權、盧某強、宏某青,以涉嫌汙染環境罪向惠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惠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2015年5月份開始,犯罪嫌疑人黃某光夥同古某權、盧某強、宏某青等人從仲愷潼僑鎮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內將汙泥拉至東昇村信利廠旁邊一回撥地非法傾倒,從中牟利。截至2016年1月份,4名犯罪嫌疑人在該回撥地共非法傾倒汙泥約3000車(共計約4萬噸)。經對填埋的汙泥進行取樣送檢,取樣的3個樣品中均檢測出廢礦物油,屬危險廢物。
惠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黃某光、古某權、盧某強、宏某青的行為涉嫌汙染環境罪,可能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有逮捕的必要。為嚴厲打擊汙染環境刑事犯罪,我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黃某光、古某權、盧某強、宏某青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編輯:黃亞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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